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存量时代,二手房挂牌量持续增加,很多人都感受到了卖房难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的业主急了,开始扮演起了炒房客的角色。
据媒体消息称,近段时间,合肥市滨河与包河附近的有些小区业主在集体哄抬房价,并希望所有的卖房业主们“按照指导价调价”,并放话称“任何贱卖房产的行为都将受到全体业主的唾弃”。
不过,这样的“抱团涨价”真的有用吗?相信聪明的购房者们并不会轻易上当,这个时候追高价买房无异于是自己往火坑中跳。
但是,常言道: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有的购房者不愿意买期房,还有人认为买新房太麻烦,后期还要装修等一系列事情要去做,不如买套二手房来的便捷,直接可以搬进去住。笔者在这里要告诫各位,二手房市场水很深,各个环节都需要小心谨慎,稍不留意就容易被坑被骗,可谓是防不胜防!所以,大家在二手房买卖时要做到“5个注意”!一旦踩坑,或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购房资格不能造假
当下的楼市调控很严格,有钱也不一定能够买到房,关键要看购房者个人是否具有买房资格,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够顺利买房。但是,有些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为了买到房铤而走险,听信房产中介找第三方黄牛伪造购房资格证明,以为就是花点钱的事情!且不知这样的做法属于犯法犯罪行为。
理由有二 :1.黄牛伪造的证明文件都是来路不明和假冒伪劣的,并不受相关规定的认可;2.购房者花钱造假购房资格的行为也是有违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出不光房子买不到,还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二、涉及到钱款合同时要注意
在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小张受中介经纪人的邀约看了一套二手房,个人也比较满意,就在犹豫不定的时候经纪人反复催促小张赶紧先把预付金给交了,以防止这套房源被其他购房者买走。但是,过后小张因为家里人的反对表示不想买这套房了,结果房产中介告诉他不买可以,预付金不能退。
所谓的预付金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一般都是房产中介卖房时的一种促单手段,就和所谓的定金和订金这样的套路差不多。
法律明确规定,“定金”属于规范的法律概念,是消费者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作为担保,一旦有人违约,就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来执行违约条件。而“订金”一词则在法律上没有相关定义,预付金类似,因此也不具备任何法律上的担保效应,一旦购房者交纳了这个钱,再想要回来就很难了。
三、注意房产交易涉及到的税费
房屋交易都是需要缴税的,而二手房中还存在一个“满二唯一”和“满五唯一”的区别,这其中满足不同条件的房屋所要缴纳的税费也不同,具体税费多少要根据房屋的总价来衡量。有的房产中介为了诱导购房者下单会搞出“避税”一说,比如劝说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手段明显是不合法的,一旦发生纠纷问题,想要维权就难办了。
四、注意房贷政策的调整
首付款给了 ,结果房贷迟迟批不下来,甚至还有购房者被银行拒贷,导致房子买不成了,房东要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结果购房者还要赔付给房东违约金,数额在几万-十几万之间。
要想避免这种风险,购房者最好提前获知房产政策的规定以及调整,事先摸清楚自己是否满足申请房贷的条件,不要稀里糊涂的给了首付,反过头来发现做不了房贷。
五、切记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从法律规的角度来说,买房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套房才能算是你的。现实案例中出现一房多卖,房子交易过程中被拿去抵押贷款的现象发生过不少,主因就是因为购房者没有及时地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卖房钻了空子。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犯人执行不可无”,为了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这一点切记不要疏忽大意。
总结以上所述,二手房买卖要做到“5个注意”!一旦踩坑,或将赔了夫人又折兵。不知大家在买房时是否遇到过类似问题,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