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2020-04-30     惠州电视台HZTV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于日前划定我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助力我市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市生态环境局介绍,随着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日益严格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排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分担率逐渐提高。

而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都远落后于机动车,使大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都疏于维护保养,加上部分非道路柴油机所使用的柴油硫含量偏高,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更加严重,已不容忽视。

根据通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具体类型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园林机械、其他机械等。此前,我市曾于2017年12月27日发布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此次发布的第二阶段通告则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由原来的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调整至各县区相关具体街道。

如惠城区细化至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街道全域。同时,除了扩大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高新区的管控区域,还新增惠东县平山街道、博罗县罗阳街道和龙门县龙城街道进入管控范围。这使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的设置更为科学合理,监管范围更为具体明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多个部门,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r8lbzHEBnkjnB-0zeZu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