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的房子在惠阳良井镇牛岗棚,是一栋装修一新的自建房。紧邻着它,是一栋被废弃的二层建筑,残垣断壁,屋顶塌弛,放眼望去,极不协调。
邓女士:
“这个房子是,十多年前火灾造成的,一直没有人来处理,而且房子快要塌了,我们从这里经过都不敢走过去。”
周女士说,这家屋子的主人姓杨。二十年前,举家迁往香港,房子租给他人做早餐生意;火灾后,一直废弃在此。由于时日久远,近年来,经常会有碎砖腐木掉落下来。而前不久的一次事故,更是让她后怕不已。
邓女士:
“那里有条木顶,有天刮风,掉下来,砸到我家电线,电线砸断了,贴到我的门,我小孩开门的时候,电到了,好在没电到很严重,可能是零线。”
通过走访杨姓户主的邻居和熟人,记者了解到,早在六年前,杨家也曾有过重修房子的念头。但由于种种原因,拖到现在迟迟没有动工的迹象。
附近居民:“他们有的说建,有的说不建,但是有点难度。”
记者:“他们不是一家人吗?”
附近居民:“是一家人,但是分了三家,所以有点难度,他们本来说好处理的,等下又说重建,到现在都没建。”
周边居民对于这套危房的态度,都是希望尽快拆除。因为随着岁月的侵蚀,一些墙壁的裂痕触目惊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法律人士认为,如果这套房子不属于违建,需要执法大队强行拆除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好的方式就是联系到户主。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鸿德:
“危房的所有人,他如果回不来,可以在香港找律师事务所,做一个律师见证委托书,然后委托建筑物所在地,委托朋友亲属或者村委,拆除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他自行承担,他对于拆除所发生的费用,他需要承担。”
今天上午,良井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杨姓户主。双方经过沟通,杨姓户主表示愿意尽快拆除废弃房屋,目前正在联系当地的亲属,委托代办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