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是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人,十多年前因为带孙子搬到了市区河南岸居住,但一直有按时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去年的10月份,她刚好年满60周岁。王阿姨说,因为养老保险是一年缴一次,所以她也就忘记了10月份该去办养老金申领手续。等想起来时,恰好又遇上了疫情。
王阿姨:
我老公三个月没出去了,我那两个月就一个礼拜买一次菜,3月6号,村长就打电话来,说你的社保到期了,没去办哦。
王阿姨说,3月8号,她的老伴郑阿伯准备好了材料,到永湖镇社保所帮她办理了申领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到了下个月的10号,他们就会收到相应的养老金。
王阿姨的丈夫 郑伯:
到了4月10号去查,有钱到账 197.73元,我说那就是上几个月的没有了,我就打电话去社保所问,他说你不来办就没有,我说我们老人家会忘记的,他说大把老人(没忘)。
王阿姨觉得,自己明明去年10月就已经可以领养老金了,就因为自己延期办了手续,现在只发3月份的钱,不太合理。
王阿姨:
叫我交钱我就交了,现在我到了年龄,你是不是要补回疫情那三个月的钱给我,我就是这个意思。
随后,记者带着王阿姨的诉求来到了永湖镇社保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市里发放的指导文件,申领养老金,是当月办理,次月到账,否则是无法生效的。像阿姨是3月份办理的手续,那就只能从4月份开始发放。
在记者的协调下,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王阿姨能够提供正当的“延迟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理由,他们可以帮王阿姨申请补回11月份到3月份的养老金。王阿姨需要到户口所属的村委,开张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交到社保所,再由社保所上交资料到惠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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