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我的娃,14岁娃娃司机开车带小伙伴去买奶茶

2019-10-11   聚安徽

国家规定18岁的成年人才能考取驾照,然而交警蜀黍竟然在路上查到了一个“娃娃车”。国庆假期,三山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2日晚8点,民警查获一名“娃娃”司机。

当晚,正在三山区浮山路设卡整治的民警发现一辆湘L5×××的黑色丰田牌小轿车正在浮山路自东往西行驶,该车看到民警时“犹犹豫豫”。

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谁知车辆突然加快油门迅速冲卡,随即,民警用对讲机呼叫下一卡点民警,很快,该车被执勤民警拦停。

当民警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惊讶地发现,车内连带司机共有四个小孩,年纪相当一脸稚气。民警要求“小司机”出示相关证件,他却支支吾吾,称证件丢家里了。

民警又要求“小司机”提供其父母的联系电话,“小司机”始终低头不语。最后,民警通过车辆号牌找到了该车车主马某的联系方式。

马某接到民警的电话非常吃惊,他称开车的小孩是他的儿子,他刚刚才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正在家寻找车钥匙,万万没想到是自己的孩子把车开走了。

经了解,这个“驾车”的男孩只有14岁,当天晚上小男孩偷偷地将其父亲放在桌上的车钥匙拿到后,约上几个同学开车打算到三山街上买奶茶。

事后,民警对其家长进行了传唤,警方对“小司机”及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督促其家长今后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时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上。

家长认识到自己作为监护人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因为未取得驾照,应该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如果未成年驾车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的,按照责任分摊比例进行赔偿。

监护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作为未成年人,其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可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经过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如果未经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疏忽,车辆所有人和监护人都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车辆所有人就是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获得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