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亲属、监护人:上海监狱2019年三季度会见日安排发布,请查收!

2019-06-28     上海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罪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人数次数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每月会见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2、时间地点

罪犯会见一般在会见日进行。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

3、会见手续

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

4、中止情形

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一)私传信件、物品的;(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三)使用隐语、暗语交谈不听劝阻的;(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5、新收要求

罪犯新收集训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

6、特殊情况

罪犯在监狱严管、禁闭期间暂停会见,确有必要安排会见的,须经监狱长批准。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三季度会见日安排

注:

1、白茅岭监狱、军天湖监狱、四岔河监狱、吴家洼监狱除节假日、周末外,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下午至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均可会见。

2、“5日上”为5日上午;“8日下”为8日下午,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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