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
有些美丽而罪恶的种子
已经在土地上
生根发芽
非法种植罂粟
要负法律责任的
亳州一男子非法种植八百余株罂粟
被警方立案侦查
2020年4月6日,利辛县公安局中疃镇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走访工作时发现,中疃镇后冯社区居民刘某某在自家房前种植疑似罂粟原植物,该植物苗高40厘米左右。
经现场比对、清点,民警确认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八百余株。取证后,民警将毒品原植物罂粟铲除。刘某某对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利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利辛公安提醒:
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种植。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