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疫情期间巧打执行“组合拳”

2020-04-30   瞰亳州

因疫情期间司法强制措施受到影响,谯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曝光、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暂缓执行等一系列强制措施,执结多起合同纠纷案件。

失信曝光后主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王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工资3170元一直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9年10月起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但王某到期后以拒不接电话的方式玩起了“躲猫猫”。

李某于今年2月份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及短信联系王某,其以疫情期间不方便、在外地等理由拒不露面。

3月30日,执行干警电话通知王某如再不履行义务,将向社会公开曝光其失信行为,当时被执行人王某还是不以为然。4月8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执行局找到案件承办人,听了案件承办人详细阐明利害关系后,当场将全部执行款通过微信转给了李某。

结清4名农民工“血汗钱”

被执行人程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杜某、赵某、闫某、赵某四人的劳务工资被起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程某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四名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中旬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起劳务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在此期间,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双方,双方均表示待疫情好转时到法院协调此事。疫情期间,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程某在亳州三个工地承接了水电和消防工程。

4月8日,执行干警对程某宣读暂缓拘留和罚款决定,限定当天必须全部履行完毕。程某迫于压力,当场表示凑钱。截至当日下午1点,程某将全部的案款履行完毕。

执结300万余元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河南某建设公司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公司偿还李某建筑设备租赁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件于2020年1月份进入执行程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冻结了该案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2月24日,执行干警再度查询发现,被冻结账户中进账200万余元,便立即联系该公司代理人,督促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该公司将本息合计3593390元执行款全额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