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将保管的模具图纸外发,结果被判赔4万

2019-10-24   Rideip玩转知识产权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RideIP玩转知识产权”(ID:RideIP0606)

员工违反用人单位员工守则,将其保管的模具图纸通过QQ发送给他人,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


核心提示

用人单位设计的模具图纸,系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的技术信息,他人也不容易从公开渠道获取,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用人单位对该模具图纸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该模具图纸技术信息属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员工违反员工守则的规定,将模具图纸发送给他人,其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员工违反用人单位的员工守则的规定,私自将用人单位的模具图纸发给他人,其行为被判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案例。

01、案件介绍

原告精锐模具厂系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模具设计、研发等。

被告蔡惠敏入职原告处,负责模具图纸设计工作。

原告精锐模具厂与被告蔡惠敏签署员工守则,员工守则规定:“对于本厂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对所保管之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被告蔡惠敏承认其于2010年10月16日、10月19日、11月8日,将由其保管的模具设计图(共八套图)拷贝并通过网络QQ发送给已离职的赖初杨。

02、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原告精锐模具厂所主张的模具图纸系不为通常从事有关工作的人员所普遍了解和掌握的技术信息,被告也无证据证明可从公开渠道获取,且该图纸是原告精锐模具厂加工制作模具的基础,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原告精锐模具厂与本厂员工签订了员工守则,约定了保密条款,应当认定原告精锐模具厂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被告蔡惠敏负有对原告精锐模具厂的模具设计图等技术资料保密的义务。

因此,原告精锐模具厂所主张的模具图纸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商业秘密。

被告蔡惠敏未经原告精锐模具厂的同意,擅自将其保管的模具设计图通过网络QQ发送给案外人赖初杨,侵犯了原告精锐模具厂的商业秘密,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蔡惠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精锐模具厂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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