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妈妈最近给自己挖了个坑,可又实在不情愿往里跳,郁闷至极。
女儿做作业拖拖拉拉,她想改善这个局面,于是给出了两个选项,让女儿自己选择:先做作业,然后随便玩;先玩一小时,然后再做作业。
原本以为女儿会选前者,因为做完作业之后再玩,可不止一个小时啊。没想到女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但已经约定好的事情,女儿又做出了选择,这位妈妈不知道该不该反悔:到底要不要尊重孩子的选择权呢?
“先做作业”和“后做作业”的区别
“先做作业”还是“后做作业”,看起来只是一个顺序问题,没有孰优孰劣,只要孩子能完成作业就好。但实际上,在主观和客观层面上,选项都有倾向性,并不是没有优劣。
主观上,家长都希望孩子先做完作业。
在我们的观念里,会先做作业的孩子,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都很好,这是成为一个学霸的先决条件。所以,虽然家长不明说,但就是希望孩子能自觉选择成为一个好学的好孩子,这样才符合我们的主观意愿。
客观上,先玩再做作业会影响注意力。
许多高效的学习和工作方法里都提到,我们的注意力都两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有时限。成人注意力保持时间一般是40分钟左右,孩子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很短暂,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所以学校设置一节课的时间也在40分钟,基本符合我们大脑注意力能集中的时间长度。
著名的“番茄工作法”,就是将一整天的工作时间,切割成若干个25-40分钟的“小番茄”,每完成一个“番茄”的工作时间段,需要休息5分钟让大脑放松,就是基于大脑注意力有时间限制的这个特性。
但“番茄工作法”不推荐在5分钟休息时间里,进行刺激性的娱乐项目,这就关系注意力的第二个特点:容易受到周围信息干扰。如果周围信息太纷杂,会妨碍大脑皮层形成稳定的状态,分散掉注意力。
所以比起找方法培养孩子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更直接有效的是要尽可能减少干扰注意力集中的因素。
如果先玩一段时间,再去做作业的话,孩子的情绪还处于玩耍的亢奋之中。刚才动画片后面会发生什么?这把游戏要是这样玩,是不是更好?这样在做作业的时候注意力就受到了干扰,十分影响学习效率。
家长想尊重孩子,又总在设“选择陷阱”
无论是出于父母的主观意愿,还是大脑运行特点的客观因素,通过对比分析,成年人显然都觉得“先做作业”更好。
由此可见,我们想尊重孩子,赋予孩子选择权,但有些选择题并不是“哪种都好,你随便选”,而是属于“选择陷阱”。
说服孩子选择“正确选项”
家长又希望能给孩子选择权,但又希望他们能做出我们认为的“正确选择”。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常见的有让孩子选择喝什么,牛奶、可乐还是果汁。果汁含糖量太高,膳食纤维也被破坏,还不如直接吃水果;可乐更糟糕,纯饮料更不利于健康。如果孩子选择了可乐和果汁,父母也会想方设法说服孩子,还是牛奶最健康,迫使孩子选择“正确选项”。
可孩子还不具备自觉而而强大的“自控能力”,也不明白自己的判断会对未来有什么影响。他们眼中的“早点做作业尽情玩”“学习习惯好”都非常遥远抽象。比起对以后“考试成绩好不好”“能不能上好大学”“影响身体健康”的担忧,现在更想玩耍游戏、喝好喝的饮料的“短视思维”,才更符合孩子这个阶段的思维特点。
没有选择余地的“霍布森选择”
假如家长为了让孩子做出符合自己想法的“正确选择”而多次反悔,自然会有信任危机,破坏亲子关系。所以有一部分家长会使用另一种“选择陷阱”。
英国有一个著名的典故,一名叫霍布森的商人买马,只允许顾客在马圈的小门口挑选马匹。顾客看不到马圈里全部马的样子,只能从门口的马中选择。而能钻出狭小门口的马,都是瘦小的马匹,真正壮实的马匹都被拦在了门内。
“霍布森选择”的本质,其实是不给人选择余地的“选择陷阱”,等于无法选择。无论是商业里,还是职场上,经常会用到类似的“套路”。
例如,房地产销售商不会一口气把所有房子都推出来供顾客选择,而是会按计划把一部分好楼盘“藏起来”,顾客能够挑选的余地其实很有限。
还有就像我们常听说的职场段子,领导和下属“商量”工作,他十分“尊重”下属的选择:同意我的方案,现在就赶紧去做;如果不同意方案,那么就请出去转一圈,回来再按照我的方案去做。
跳出育儿这个范畴,我们就能轻易而举地发现,这样带有“选择陷阱”的选择题,显得啼笑皆非。有的自以为聪明的选择题甚至“恶意满满”,把成年人当傻瓜耍,足以令我们十分反感。
我们能对成年人讨厌被人当傻瓜有共鸣,但却容易忽视,孩子也会讨厌被当小孩看。
例如,学校组织兴趣活动,每个孩子可以报一项。孩子最喜欢足球,可家长却认为足球运动不能发展智力,于是设了一个选择陷阱:“你想报围棋班,还是国际象棋班?”
家长的出发点的确是“为了孩子好”,养育孩子需要顾及到方方面面。然而孩子随着成长,他们也会逐渐看穿“套路”,从而心生不满情绪。
赋予孩子选择权,也要讲究方法
开头提到的那位妈妈,有心以尊重孩子的心态去处理问题,是值得肯定的。可她内心中其实早有选择倾向,但孩子却又没有按照她预计的想法来,这就让她陷入了左右为难。自己挖了个大坑,到底是跳还是不跳?
不跳,孩子不满,以后更不好沟通;跳,自己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担心孩子的学习习惯越来越糟糕。
家长尊重孩子选择权利的前提没有错,只不过赋予孩子选择权也需要讲究一些方法,注意以下4个方面。
01 别将“独立自主个性”与“成长阶段特征”混淆
许多家长看到孩子会坚持自己想法、想要这个或者那个,就觉得孩子个性很“独立自主”。实际上,这是将成长中阶段性的特征与真正的“独立自主个性”混淆了。
心理学家认为,孩子的“个性”形成期一般是在八岁以后。根据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七岁以前的孩子,都处在“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阶段。他们还没有学会把自己与外部世界区分开来,所做的行为和决定,是以“我是这么想的”来展开的。
也就是说,七岁之前的孩子,所展现出来的“独立”“自主”等特征,不是他已形成为固定了的“个性”,而是由于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认知不够完善所展现出来的阶段性特征。
例如,4岁的宝宝说喜欢画画,想要学画画。父母听了欣喜若狂,认为这是孩子自己选择的“兴趣”,那么一定可以发展成为“特长”。可是没画几次,孩子不想坚持了,父母是该继续尊重孩子的“选择”,还是不尊重呢?
所以家长在面对尚小的孩子的时候,应该要充分了解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能盲目满足孩子“以自我为中心”的选择行为。
如果家长不去教会孩子分别自身与世界的界限,那么其他正常孩子在八岁以后,都会经历“脱自我中心”阶段,而他却仍然停留在早期儿童心理阶段。这样下来,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养成“我行我素”的不好习惯。
02 “尊重孩子选择权利”不是“反权威式教育”
德国心理学家米夏埃尔·温特霍夫儿对童与青少年问题研究十分深刻,他在《我们的孩子为什么变成了小皇帝》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的案例。
小女孩萨拉的选择权利从小就得到极力的维护。小到穿衣吃饭,会按照萨拉自己的意志去选择;大到家庭生活所有的行为,都会邀请孩子参与制定规则。
这样的教育方式,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可过于强调培养孩子“独立自主个性”,有可能走向“反权威教育”的道路。
在幼儿园里,因为小萨拉不喜欢,就不与看不顺眼的小朋友玩耍,父母尊重她的选择;读小学以后,萨拉不想做作业,就拒绝完成;不满母亲的督促,就摔东西发泄。在“反权威教育”方式下,萨拉连学生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都无法遵守。
孩子由于认知发展还不够完善,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没有能力完全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父母这种过于“尊重”孩子选择权的教育方式,实际上是剥夺了孩子感受与学习他人做决定的机会。
因此,一方面要鼓励他们有“独立自主意识”;另一方面也不可总想着“我要尊重孩子个性”“我要培养他自主性”,样样都给孩子选择的权利,按照孩子的所有想法去做。
03 有的放矢地给孩子选择
《孟子》教会我们一句醒世名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尊重孩子选择权利时,同样可以遵循这样的原则,有的放矢地给孩子选择。
一方面,需要规范孩子行为、养成良好习惯的事情上,不要走“形式化”,虚情假意地给孩子设下“选择陷阱”。
另一方面,可以灵活处理、有足够选择空间的事情,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例如,孩子想穿红色衣服还是蓝色衣服,何必要按照妈妈的喜好来打扮?孩子选择了今天想喝一点饮料,只要讲通喝饮料不是常规行为,偶尔为之又能“不营养”到哪里去?
我们真正能给孩子出的选择题,几个选项应该是“平等”的,无论孩子选择哪一个选项,都不会有太大的负面影响。
04 遵守与孩子商议结果
既然先前已经约定好,家长还是应该信守承诺,遵守与孩子之间达成的选择协议。否则,孩子会对父母失去信赖感,有了一次的“反悔”,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那么“商量”这件事情本身就毫无价值了。
开头提到的那位妈妈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应该撕毁约定。不防先遵守约定,为孩子做出一个正面的示范,然后再默默观察孩子的状态。有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孩子自己摸索出结论:后做作业会做得太晚,睡觉时间不够,还是先做作业“划算”。
就算孩子还没有这个“悟性”能自己察觉,家长也不急于一时就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而是可以等一等,过几个月或下个学期,根据孩子学习成绩和状态,再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说服孩子。
毕竟一次错误的选择经历,不足以决定孩子将来的成败。就算选择错误,只要弥补的方法正确,也有挽回的余地。
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权利,需要培养他们独立自主的意识。但我们不能倚靠成年人完善的认知,对孩子刷一些“小伎俩”,这样做就太不公平了。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对我们最珍惜的孩子,更不可辜负他们一片纯真。
每个妈妈都是育儿专家,如果您有表达的观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我是蔓德育儿,青云计划获奖者,如果喜欢请关注、转发、收藏,一起做有“想法”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