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物业不现实,但业主有权解聘!新规下,业主倒逼物业进步
国内小区的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核心问题在于国内物业收钱很积极,服务管理上却只能让业主摆头叹气。
还存在部分黑心物业,他们不仅不为业主提供好的服务,为了第一时间收到物业费甚至采取威逼利诱的手段,比如给积极交费的住户一些蝇头小利,交钱即送一张百元购物卡,一袋洗衣粉等,如果哪户没按期交费就直接断水断电,更有物业找人半夜去敲业主的门,存在这些黑心物业的小区,无不让住在里面的业主叫苦不堪,生活的诚惶诚恐。
源于种种诟病,近年来业主表达取消物业的呼声络绎不绝,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取消物业很难,全面取消物业更不现实。
现实的原因,一个小区少则几百户家庭,多则上万户家庭,物业管理一定不能少,否则小区里的居住环境和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新华社之前发布了一篇题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的文章,其中发表观点评论到:在没有找到比物业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现行物业就还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2020年疫情的突如其来,如果没有各个小区物业一起的协助管控,或许形势会更加严重,所以对于品质好的物业也应该予以肯定,不能够采取“一刀切”的态度来对待。
01.
那么,对于坏的物业,业主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吗?
并不是!虽然全面取消物业不现实,但业主有权解聘。
2021年已经到来,我国《民法典》已经生效,其中有一条规定,业主们该明确牢记:根据《民法典》第284条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更换条件也不复杂,按照现行《物权法》中提到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赞成,就有权解聘原有物业再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或者业主自行成立业委会管理。
02.
新规下,业主倒逼物业进步
近日,苏州一小区的业主充分行使出业主“当家作主”的权利,直接换掉了老物业。而让人大开眼界的是,该小区竟然引入了日本物业,这还不要紧,让老物业感到羞愧的是,为了迎接新物业的到来,小区里还搞起了欢迎仪式,业主现场放礼花迎接。
为此,有人发表评论表示,该小区的业主为什么非要找日本物业,难道都白接受了教育,都忘记了历史曾经吗?
不过,更多的网友们则认为,无可厚非,日本的服务业在世界享有盛誉,聘请日本物业的进驻,可以学习别人的优秀管理经验,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质量。并且,花钱聘请日本物业也是为了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不是请客入座,还能和国内那些“干啥啥不行,收取第一名”的物业形成鲜明对比。
笔者同样认为未尝不可,大胆地尝试总比安于现状,不作出改变要好!
对于业主而言,只要能够拥有好的服务,舒心的居住环境,哪国的物业都可以,同样是花钱买服务,肯定要买称心如意的服务,而不是花钱买罪受。再者,立足于国内物业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来看,有对比才有反思,有竞争才有发展,才能改变坏物业只认钱、不认人的秉性,才能倒逼国内物业改变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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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gnDDncBct9sAqDcw8N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