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绝对没有权利去伤害另一个人

​11 月 25 日,是国际法反家暴日,但那一天,微博上爆上热搜的,却是一段触目惊心的“家暴直播”。

视频中,一戴眼镜的男子将宇芽从电梯里使劲拖拽,宇芽整个人躺在电梯里用脚蹬着电梯门,仍被该男子拖拽了出来。

一个人绝对没有权利去伤害另一个人

宇芽说,视频中的施暴者是她的前男友 @沱沱的风魔教(以下简称“沱沱”),是一名绘本家。她与沱沱于2018年1月认识,该男子44岁,离过三次婚。

宇芽称,被拖出电梯后,她的前男友用力掐她的脖子,感觉快要窒息,又被抓着头使劲往墙上撞,不停辱骂,接着又被前男友抓住肩膀用力往地上一摔,尾椎着地,双腿失去知觉。两名自称是该男子前妻的女性,也指认曾遭受过其暴力行为。

宇芽同时也在微博中晒出第五次家暴的急诊病历。该病历称,患者“被他人打伤跌地疼痛,瘀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是宇芽在不到两年时间里遭受的第四次家暴,其前男友的两任前妻也公开指认曾遭遇过家暴。

而这,绝对不是个例。

一个人绝对没有权利去伤害另一个人

中国妇联新闻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 2.7 亿个家庭中,约 25% 存在家庭暴力,中国每年有 15.7 万名女性自杀,其中 60% 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

上述数据足以说明,就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家暴事件正在发生。只是,它们往往隐藏在社会的阴暗角落,不为人知。然而,那些受害者身上的伤痛,绝不会因此而减少半分。

离不开的非正常关系

有些人会问了:家暴发生后,受害者难道不应第一时间就对外求助或报警吗?为什么不离婚?
非常直男的思考逻辑:无论是离婚还是报警亦或是向外界求助,都可以得到有效的帮助,而这也就意味着“家暴”的实际解决。

但实际上,这句话和废话没什么区别。

被施暴者实际上已经被暴力所撷取,她们很难离开这段关系。一个触目惊心的数据是,平均家暴发生35次受害者才会选择报警。

一个人绝对没有权利去伤害另一个人

这个带血的数字所带来的压力,才使得被家暴者有了足够的力量来坦然面对一了百了之后需要面对娘家、前婆家以及亲戚朋友所带来的风评恶语。

所以,受害者需要的是鼓励,而不是被苛责。

助纣为虐的“放任”

更让人愤怒的是,施暴者在事后竟然能保持“淡定”,甚至坦然的将“错误都推在他人身上,觉得自己很无辜”

我们心中会很自然的生出这样一个疑问:问什么沱沱的底气这么足?我想,底气是被“惯出来” 的。

“巴甫洛夫与狗”的条件反射实验是我们在教科书中接触到的内容,是指一个刺激和另一个带有奖赏或惩罚的无条件刺激多次联结,可使个体学会在单独呈现该一刺激时,也能引发类似无条件反应的条件反应。

当人做了某一行为而得到肯定/奖励/强化时,他会更多地重复、强化这个行为;而因为某一行为得到惩罚时,他会减少这一行为。

行为A——奖励——重复A

行为B——惩罚——减少B

说得复杂,其实就是奖惩。

这太常见了,你会用奖惩训练你的狗狗,也会用奖惩培养你的孩子。而你可能没有想到,长期家暴的形成,通常也是由于这种奖惩反应的失衡。

暴力行为本身就会带来对施暴者的获益:比如打完人,压力或情绪痛苦得到了宣泄和缓解,这属于一种内在的“奖励”。

而如果在动手后,受害者被“打服了”、“忍了”,变得更顺从、甚至认同加害者……这样的反应对于施暴者来说,也是妥妥的“奖励”。

不再是“家务事”的家庭暴力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暴中的受害者有了法律上的依据来合法的保护自己。

而这,也正是能够真正给施暴者带来心理范畴惩罚的方式,能够让施暴者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代价和后果从而自愿减少暴力行为。而不是用几句简单的忏悔就能使受害者回心转意,这更像是受害者对已经发生的暴力行为发放的许可证。

我们也应该改变这样一个观念: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犯罪。

如遇到家庭暴力,请一定要明确说“不”!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DRrHtW4BMH2_cNUguq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