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本级公租房准入门槛降低 下月可申请受理

2019-07-25     浙江新闻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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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9217元的舟山市本级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申请公租房了!近日,记者从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9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下月启动,申请条件相比去年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记者了解到,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对象为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本级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技能型职工、新城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环卫、公交行业一线职工。

相比去年,今年的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对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作了调整。去年申请条件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000元,今年这一标准提高至49217元。此外,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家庭财产从去年的15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7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需在指定窗口或政务网上提交身份证及表格即可完成申请,实现公租房申请“最多跑一次”“一证通办”。

2019年市本级计划推出的公租房位于新城区域,配租房源的户型、面积等具体信息,届时将在舟山房产政务网上公布。

(原标题《市本级公租房准入门槛降低 下月可申请受理》,原作者汪超群、郑存意。编辑黄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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