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們是如此熱愛決鬥,以至於在西班牙的基督教騎士向摩爾武士們提出了一項挑戰:用決鬥來決定上帝和真主誰是神聖的誰是邪惡的!西班牙主教嚴令騎士們收回挑戰,退出決鬥,否則就要將他們驅逐出教會。因為摩爾武士們也許可以證明自己是強者,這樣愚蠢的決鬥絕對不能被允許,主的榮光怎麼讓人來證實。
西班牙主教為改信基督教的摩爾人施洗,圖片來源網絡。
決鬥已經如此泛濫,它們的起因千奇百怪,範圍如此之廣簡直令人無法想像,從金錢糾紛到寵物打架,從爭風吃醋到口角白眼……沒有什麼事情不能引起決鬥,老斯特恩因為一隻鵝和人決鬥,起因大概是他的鵝丟了,然後他發現它在鄰居的院子裡,於是他和鄰居交涉,很快事情就發展成為對彼此人格的考察,接下來很正常,決鬥吧。麥克納馬拉爵士和蒙哥馬利爵士是英國兩位重要的貴族,這兩位先生帶著心愛的狗出去散步,結果寵物們發生了爭鬥,麥克納馬拉爵士的狗被咬了,於是他打算為自己的狗討個公道。第二天,蒙哥馬利爵士在決鬥中被打死,麥克納馬拉爵士重傷。
沃爾特·羅利爵士曾經在決鬥中殺死過很多人,他自稱參加過的決鬥比同時代的任何人都多,曾經因為對帳單的金額有疑議而和旅館老闆決鬥,並且成功地避免了金錢的損失。當他逐漸老邁以後,他為自己過去的罪孽而懊悔,痛下決心從此不再決鬥。後來有一天他在一間咖啡館裡和一個年輕人發生爭執,那個年輕人怒氣沖沖的向他臉上吐了吐沫,通常這樣的行為必將會挑起一場生死決鬥,已經看破俗世的沃爾特爵士沒有動氣,他靜靜的取出手帕,揩了揩臉,然後說:年輕人,如果我能像從臉上擦去這些唾沫那樣輕鬆得從我的良心上抹去殺死你的污點,那你決不會再多活一分鐘。
羅利爵士,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拜倫勳爵,一位聲名狼藉的偉大詩人,他偷香竊玉的本事和劍術一樣高明,(勳爵閣下對自己患性病的事跡從不諱言,甚至可以說當作榮耀,據估計他老人家有500名以上的男女「夥伴」)決鬥經驗和風流韻事一樣多,1765年,勳爵在一家餐廳里喝多了,並且剛剛「失戀」,於是和鄰座的查沃斯先生就兩人誰的財產更多產生了爭議,雙方見語言無法讓對方屈服,就決定用劍來證實自己的財富。他們來到隔壁的屋子,拔劍相向,屋子裡燈光昏暗(那個時代的屋子都這樣,何況還是晚上),兩個人隔著長條餐桌互相攻擊,混亂中本來被大家看好的查沃斯先生被刺死,拜倫勳爵被隨後趕來的警察逮捕,上院本來打算以謀殺罪判處他死刑,不過後來僅僅以過失殺人罪判處罰金了事。
拜倫,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拜倫之死,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比起這些事來,女人常常是那些最著名的決鬥起因,似乎這也給那些愛幻想的小姑娘造成了某些錯覺。事實上,女人在這些決鬥中扮演的都不是光彩的角色。馬爾他曾經有項法令,禁止私下決鬥,只能在一條特定的大街進行決鬥,在決鬥中如果有女士要求他們放下手中的劍,那麼他們必須照辦。但是從實際情況看來,女士們似乎都忘了這條規定,在這條大街上畫著無數十字架。(按照慣例,騎士被殺死的地方要在牆上畫上個十字架)似乎在女士們眼中,這種野獸般的蠻勇變成了一種讓她們神魂顛倒的魅力。
1668年,被清教徒刺殺的老白金漢公爵之子小George Villiers,他以優雅的風度和道德敗壞而著稱於當時。施特魯斯伯爵夫人是個愛慕虛榮的輕佻女士,在舞會中與他結識後很快就勾搭成奸,怒氣衝天的伯爵向白金漢公爵挑戰。查理二世擔心自己的寵臣喪命,於是命令阿爾比馬爾公爵將白金漢公爵軟禁起來,誰知道阿爾比馬爾是個不折不扣的決鬥愛好者。施特魯斯伯爵由約翰.塔爾博特伯爵和伯納德.霍華德爵士陪同,白金漢由詹姆斯上尉和約翰.詹金斯爵士擔任助手,相約在艾爾姆斯穀倉決鬥。白金漢還是很有點勾引別人老婆的本錢,決鬥中施特魯斯伯爵被刺穿胸膛,很快死去。助手中詹金斯當場死亡,約翰.塔爾博特伯爵手臂重傷。打翻了對手的白金漢公爵飛快的跑向附近的樹叢,跳上馬和等在那裡的伯爵夫人一溜煙的逃跑了,身著男裝的伯爵夫人絲毫沒有為她的丈夫擔心。
小George Villiers兄弟,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比起這位夫人來說,卡魯熱斯夫人要清白的多。她的丈夫前往聖地朝聖期間,她被鄰居勒格里斯強姦。在她丈夫歸來後,她向自己的丈夫訴說了此事,並要求他為自己洗刷屈辱。反咬一口的勒格里斯則聲稱卡魯熱斯夫人生性淫蕩,主動勾引他。雙方均無法提出有力證據,於是議會不得不舉行全儀式的決鬥裁決,和安茹伯爵的教母一樣,被懷疑品質敗壞的婦人不得不站在絞刑架前觀看決鬥,等待上帝公正的裁決,情況還不錯,卡魯熱斯先生劍術高超,他打道了對手。夫人從絞刑架上被放下,勒格里斯被套上絞索當中弔死。
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只是被動的欣賞決鬥,一位十六世紀的歌劇演員,Julie d'Aubigny,是個漂亮的女人,她以一次決鬥打倒兩個男人而在決鬥史上留下名字,只是詳細事跡已經不可考。
Julie d'Aubigny,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西班牙女子決鬥,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一般來說,一場決鬥打兩次相當少見,不過經常出現打三次的約定,只不過都是同一個對手,這種情況在14-15世紀的生死決鬥中比較常見,決鬥雙方選擇長矛、劍、匕首或者斧頭進行三輪決鬥,我們知道馬上長矛決鬥並不經常能夠致命,比擊落馬下的對手常常可選擇承認失敗而得到寬恕(情況也可能更糟,被打落下馬的決鬥者常常還來不及爬起來就被砍掉腦袋,另外決鬥用馬鞍和比武馬鞍並不一樣,不那麼容易滑落,而且也不使用鈍頭矛)。身著鬥劍盔甲的步戰傷亡事故也不多見,而且常常時間漫長,在當時有個特別的規定,很有希臘風格:假如決鬥者戰鬥到晚上還沒有分出勝負,那麼決鬥就必須被終止,很多鬥劍者都是被敲暈過去的,到了十六世紀用劍決鬥的決鬥者就很少穿盔甲了,死傷數字也急速上升,路易十三時代二十年間,國王就頒發了8000份赦免狀,赦免那些在決鬥中殺死對手的人(按照亨利四世頒布的法律,決鬥將被視為謀殺)。不過如果用匕首和斧頭進行決鬥,什麼盔甲都不頂用,但是使用上存在問題,所以不穿盔甲的決鬥中很少有人使用。
決鬥用刺劍,圖片來源網絡。
馬上長矛決鬥的規矩大概是這樣:雙方的攻擊最多四次,通常定為3輪,如果不能分出勝負,則更換武器在進行,如果還需要繼續,則轉為下馬步戰三個回合。馬上決鬥中先進攻的一方在步戰中可以先進行攻擊。假如是馬戰、步戰聯合決鬥,則落馬的一方先進行攻擊,假如他還能在打步戰的話。
馬上長矛比武,圖片來源網絡。
馬上長矛比武,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本文作者:忠唐保晉張承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