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孩子的探視權得不到保障,我該怎麼辦?

2020-07-17     TV法律微服務

原標題:離婚後,對孩子的探視權得不到保障,我該怎麼辦?

離婚率的逐年攀升,隨之而來的便是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特別是關於子女的撫養與探望問題,已然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夫妻雙方離婚時,通常會一併解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孩子由一方直接撫養,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視權,雙方可以對探視方式、探視時間進行協商約定。而往往兩個人在離婚後,針對孩子的撫養權及探視權問題再次引發矛盾。

今天走進演播室尋求幫助的宋先生,他的兒子與兒媳,十年的婚姻之路,最終還是化為泡影。自從兩人離婚後,女方一直就不讓男方探視孩子,兩家為此紛爭不斷。宋先生感嘆,父親見孩子,為何這麼難?李揚律師,將為宋先生支招,幫他從根源上解決無法探視孩子的困擾。

案件回顧

近一年的時間,為了兒子、兒媳離婚的事情,宋先生沒少著急上火。看著小兩口從戀愛、結婚、生子,再到如今的爭吵、冷戰、離婚,宋先生既痛心又無奈。

兒子與兒媳的婚姻,在兩次訴訟之後,還是划上了句號,可讓宋先生揪心的是,雙方的婚雖然離了,紛爭卻依然不斷。

原來,自從離婚之後,女方便一直不配合男方看孩子。為了見到孩子,宋先生一家多次嘗試與女方溝通,可對方卻不肯做出任何讓步。

在此期間,宋先生的兒子,在家中發現前妻有轉移財產的嫌疑,導致雙方在離婚後又陷入財產問題分割不清的局面。為了儘快理清關係,見到日思夜想的孩子,宋先生父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可女方卻依舊不肯露面,各種方式都聯繫不上。

從起訴、到強制執行,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女方依舊杳無音訊。無奈之下,宋先生和兒子向法院申請,將女方列入了失信人員黑名單。宋先生在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本以為事情會因此有轉機,可結果卻讓他失望透頂。宋家父子反覆爭取,就是想見到孩子。可女方不僅沒有配合,更是直接將孩子送到了外地的父母家中。

在這場離婚訴訟中,為了爭取探視權,宋先生一家多方奔波,費勁了心思。除此之外,大家在收拾物品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女方,在婚內有大量的轉款單據。這讓一家人認為,女方很有可能是在轉移夫妻的共同財產。眼見前妻的種種行為,宋先生一家又該如何解決呢?面對宋先生離婚後的種種困擾,讓我們看看李揚律師如何分析。

律師支招

李揚律師表示,宋先生的兒子與兒媳,在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的問題和財產問題,實際上都沒有處理好,而目前判決已經生效,後續若想解決困擾,宋先生需要提起相應的訴訟來解決問題。

根據宋先生提供的離婚判決,法官對探視權描述的很清楚,其中約定,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五下午六點,男方可以從女方處將婚生子接走,當周的周六下午六點再將孩子送回到女方處。李揚律師表示,宋先生的離婚案件中,對於孩子探視權的判決,如果女方配合的情況下是可執行的。

對於宋先生將女方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問題,李揚律師表示,只是將女方列入了黑名單或限制高消費的情況,從目前看,依然沒有辦法解決宋先生的訴求,因為對方仍舊處於拒不履行的狀態。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包括相關執行的司法解釋規定,涉及到探視權的問題時,因為屬於人身權利,沒有辦法通過凍結、扣押這樣的方式來強制執行。對於探視權的執行力度,一定是壓在協助執行人身上,因為其有協助執行的義務。在孩子母親依舊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宋先生一家已經開始進行第一步的懲戒措施,將女方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如果依舊不執行的話,宋先生一家還可以走拘留的程序,也就是對這個拒不執行人進行拘留15天的處理,拘留之後還拒不執行的話,依然有兩種方式解決問題。首先,可以由執行庭直接將相關的線索移送到公安部門,因為其拒不執行的行為,已經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其次,假如法院沒有走這一步,那麼宋先生可以到公安部門去報案,就是我們認為女方的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公安部門立案,那可以進一步走刑事的程序,追加女方的刑事責任。如果公安部門不予立案,宋先生可以到法院,要求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自訴。

對於目前女方將孩子送到外地的現狀,李揚律師表示,宋先生有兩個解決方案。一個是繼續爭取探視權,走法律程序,並根據孩子具體的生活地點,對探視權進行一個變更。另一個方案,就是從源頭解決問題,根據現在女方的做法,宋先生已經完全被剝奪了對孩子的探視權,孩子被送到外地,與當時判決撫養權時的狀況完全不同,現在的情況並不利於孩子成長,宋先生一家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通過宋先生的描述,對於兒媳轉移財產的問題,李揚律師表示,可能會涉及到兩點。其一,轉出的錢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權,從法律上來說就是夫妻雙方把錢借給了女方的親屬,形成借貸關係。其二,則是惡意隱瞞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這兩種情形,不管 是其中任何一種情形,宋先生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都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這個訴訟叫做離婚後財產糾紛。李揚律師建議,如果在之前的訴訟中,兒媳曾經明確表示沒有對外借錢,可以將判決離婚時的庭審筆錄調出來,如果庭審筆錄中有這樣的內容,宋先生可以以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起訴女方,因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如果一旦認定了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方是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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