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有時候就像是一場精彩的雙人舞會,當音樂響起,兩個人默契的隨著節奏起舞。此刻沒有刻意,只有兩個人自然而然的變換著腳步,因為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也自然明白自己這麼做了,才會使舞姿舒展、充滿活力,才不會因為一方的失誤而踩腳。這樣的關係是變化的,流動的,更是自在、和諧的。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從相識到相戀再到步入婚姻的殿堂,往往會迷失自己。
今天,來到《律師幫幫忙》尋求幫助的吳女士,在經歷三年貌合神離的婚姻之後發現,不僅自己追尋的幸福生活並未如約而至,自己丈夫還欠下了巨額債務。吳女士沒想到,自己被最親近的人騙得那麼深,這筆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下的巨額欠款,又該由誰來償還?王小艷律師將幫吳女士分析所欠債務的情況,幫她減少損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回顧
2016年,吳女士和現任丈夫相識。面前這個談吐大方,舉止得體的男人,讓她的內心起了波瀾。很快,兩個人從朋友成為了戀人。
在與丈夫相識前,吳女士曾以貸款的形式,購買了一套房產。婚後,丈夫卻提出,想在外地投資房產,以此來獲取高額利潤。出於對丈夫的信任,吳女士對於丈夫的提議沒有多問,便同意了,並以自己婚前的房產作為抵押,通過貸款的形式,出資供丈夫在外地炒房。
不僅如此,吳女士還把自己所有的收入都交給丈夫管理,對於丈夫的投資可以用「一問三不知」來形容。誰知,這份信任並未換來幸福,還讓吳女士掉進了一個巨大的陷阱。
婚後,丈夫開始以各種理由向吳女士的親戚和朋友借款,借款後卻遲遲無法償還。現如今,朋友們找到吳女士,要求她償還丈夫所借的款項。朋友們表示,無論吳女士是否對借款知情,大家都是考慮到對方是吳女士的丈夫,才會同意借錢。感覺不對的吳女士此時才發現,事情似乎並不像丈夫所說的那麼簡單。當她弄清丈夫的欠款時,自己驚呆了。
信用卡、網絡貸款平台、小額貸款機構,幾乎市面上能夠找到的貸款機構,丈夫都帶她去過,這些貸款都是以她的名義辦理的。每次貸款的理由只有一個,投資。婚姻沒有給吳女士帶來幸福,而是帶來了200多萬元的債務,面對丈夫欠下的巨額欠款,是否應該算作夫妻共同債務呢?這天價債務吳女士又該如何處置呢?
律師支招
在聽完吳女士的陳述後,王小艷律師表示,吳女士與丈夫是因為財產的問題,想要結束這段婚姻。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朋友更關注婚姻中情感的問題,而忽視了婚姻中財產的問題,但其實財產的安全是婚姻幸福的保障,如果財產沒有給男方或者女方帶來安全感,那麼婚姻確實很難持續。
現在對於吳女士來說,要先弄清楚目前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如果借貸所得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算作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借債所得錢財用於一方工作或生活開銷,則應算作個人債務。
對於丈夫向吳女士親戚朋友所借的款項,因為吳女士並沒有在借條上簽字,所以不用擔心償還欠款。但是,在網絡平台、小額貸款公司等以吳女士名義辦理的借款,應該警惕。
王小艷律師建議,如果目前夫妻雙方不能對離婚的事情達成合意,吳女士可以與丈夫進行協商,對於債務及財產先進行約定,要求丈夫通過協議的方式明確所借的款項雖然是以吳女士的名義,但實際使用人是他自己,與吳女士無關。這樣不管將來是否要走到離婚這一步,對於吳女士來說,都是比較有利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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