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公租房 拆遷利益該如何分配

2019-10-10     TV法律微服務

俗話說,多子多福氣,家中兒女眾多本該是人丁興旺,闔家歡樂的小日子。可是近年來,由房屋拆遷引發的種種家庭糾紛不斷增多。其實,單純的拆遷問題並不複雜,複雜的是在拆遷的同時還參雜了遺產繼承,婚姻家庭等等一系列的問題。在拆遷安置利益的衝擊之下,親情不再是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潤滑劑,利益的分配使得家庭矛盾不斷升級,成為目前民事糾紛處理中較為棘手的問題。

近日找到欄目組尋求幫助的馬女士一家,就屬於多子女家庭,如今父母均已去世,留下的公租房面臨拆遷,在巨額財產面前, 親情與金錢孰重孰輕?家人又該如何合理合法的分配這筆財產呢?來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劉洪章律師和王月婷律師,將在節目中為馬女士一家支招,為其解決拆遷利益的分配問題。

案例回顧

馬女士家中有四個兄弟姐妹,母親去世的比較早,在1981年就已經離世,父親是在2011年去世,父母去世後馬女士家中四個兄弟姐妹多年來也算互幫互助。然而,這和諧的大家庭,被2018年父母留下的公租房拆遷打破。

原來,父母留下的一套公租房面臨拆遷,家裡對於拆遷利益的分配出現了紛爭。原本在拆遷時兄弟姐妹都到了拆遷辦,最後大家協商,拆遷協議由大弟弟代表四個人簽署,所得利益四個人平均分配。可是,誰也沒想到,最終去簽字的變成了家中的小弟弟。

現如今,小弟弟表示,拆遷協議是他簽的,所獲得的一套兩居室和一套一居室的拆遷利益也該歸他所有,並且在簽訂協議之後,所獲得的安置房已經落在了小弟弟的名下。小弟弟的做法讓其他的兄弟姐妹心中很是不舒服。

據馬女士介紹,多年來,小弟弟都是依靠兄妹的照顧,才過上了安穩日子。可是,在巨額拆遷利益面前,小弟弟竟然為了金錢將親人拋之腦後。目前,馬女士找到欄目組,希望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得到自己應得的利益。

律師支招

在聽完馬女士的陳述後,劉洪章律師表示,馬女士提供看一份承諾書,在仔細看過這份承諾書後發現,當時馬女士家庭內部是經過協商,而且一致推選大弟弟在拆遷協議上簽字。這份承諾書有四兄弟姐妹的簽字,在這份承諾書中明確約定了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個方面的內容是,父母的這套公租房,在拆遷補償過程中四人平均分配拆遷利益。其次對於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人,也做出的約定。承諾書中明確表示,因拆遷辦的要求,需要家中推舉一人來對接,所以家中兄弟姐妹一致推舉大弟弟為承租人,代表他們一家與拆遷辦簽訂補償協議。我們從承諾書的書寫格式上包括法律要件上,都可以確認這份承諾書是有法律效力的,並且在承諾書中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

馬女士家的這個案子,我們要從大處著眼,現在已經由原來的公租房轉變成拆遷房,原來家庭協商的是大弟弟來簽訂協議,現在變成了小弟弟。對於承諾書中簽訂協議人員的變更過程,在拆遷辦肯定還有其它的材料可以查詢以及變更過程的真實狀態,在變更中有哪些手續,留下了哪些證據,這些是需要進一步進行核實的問題。

在聽完馬女士的陳述後,王月婷律師表示,馬女士的案件可以從兩個問題點來處理。第一個問題點是按照遺產範圍來處理,那麼從馬女士等子女共同簽訂的承諾書或者是後續需要做的一個補強手續,都可以證明這是老人留下的遺產以及子女之間該如何分配這份遺產。

第二個問題點,則是按照拆遷協議糾紛來處理。在2011年民訴相關的案由規定裡面有一條,就是拆遷協議糾紛,如果跟拆遷辦存在購房人變更申請或者是授權委託書之類的內容,可以嘗試與拆遷辦通過拆遷協議糾紛來解決問題。

對於馬女士提出的,在拆遷協議上只能一個家庭成員簽字的問題,一般來說,拆遷肯定是要家庭委派一個人員代為簽字,因為一套房只落在一個人的名下,拆遷公司只跟這一個人進行對接,這個人必須是家庭內部推舉和授權的唯一代表。這種情況下,在取得拆遷利益字後,剩下來分配的內容是家庭內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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