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的朋友圈:點贊的都是大佬,評論區沒有廢話

2019-10-17   麥讀法律閱讀

之前,子產、孔子、韓非子等人

建了一個群,聊得很開心

如果他們也發朋友圈

每天會說些什麼呢…

注釋:皋陶(gāo yáo) ,中國上古傳說中的人物,是上古時期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學界和司法界公認為中國司法鼻祖(也有稱中國法律鼻祖)。皋陶是與堯、舜、大禹齊名的「上古四聖」之一。

注釋:子產,春秋時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公元前536年(鄭簡公三十年)農曆三月,鄭國執政子產率先「鑄刑書」。有觀點認為,子產鑄的不一定是鼎,所鑄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條文本身,而可能是頒布刑書時的誥令類文書。儘管如此,漢代以後的學界通說仍將「鑄刑書」理解為「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也就是將鄭國的法律條文(「刑書」)鑄在具有王權象徵意義的大鼎上,並公布於眾,令國民周知。子產的上述舉措,是中國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注釋:韓非子,戰國時期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韓桓惠王之子,荀子學生,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子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韓非子將自己的學說,追本溯源於道家黃老之術,他對老子《道德經》有相當大的研究,《韓子》(韓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韓非子的哲學觀點。韓非子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注釋:商鞅,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注釋:董仲舒,西漢哲學家。董仲舒在著名的《舉賢良對策》中把儒家思想與當時的社會需要相結合,並吸收了其他學派的理論,創建了一個以儒學為核心的新的思想體系,深得漢武帝的讚賞,其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

注釋:狄仁傑,字懷英,唐朝武周時期政治家。早年以明經及第,歷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寧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撫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復州刺史、洛州司馬等職,以不畏權貴著稱。

注釋:宋慈,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唐相宋璟後人,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注釋:《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典。它是中國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典。它草創於金戈鐵馬的戰爭時期,完成於重典治國的洪武年代。這部大法不僅繼承了明代以前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的歷史優點,是中國古代法律編纂的歷史總結,而且下啟清代乃至近代中國立法活動的發展,為中國近現代的法制建設提供了一些寶貴的借鑑。

如果古代法治人物有朋友圈

你還有哪些神奇的腦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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