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建琳 石丹
ID:BMR2004
曾毓群的兩會關鍵詞
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電池碳足跡、鋰資源供應、鋰電池運輸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毓群
在向「雙碳」目標行進的過程中,新能源產業是重要的發展方向之一。2022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2022年要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其中包括落實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能源革命、確保能源供應,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推進大型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等。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期間,針對「雙碳」目標背景下新能源產業存在的一些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毓群結合自身在新能源領域的專長,提出了關於建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加快我國電池碳足跡研究等相關提案。
參照抽水蓄能建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機制
隨著新能源在各個產業中的大量應用,儲能成為了新能源發展推廣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作為一種柔性的電力調峰資源,儲能可有效對沖新能源發電帶來的波動性和安全性問題,對新能源消納、調峰調頻等起到關鍵作用。
據了解,新型儲能和抽水蓄能是提升發電容量充裕度、保障新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支撐。2021年7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於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強化規劃引導,鼓勵儲能多元發展,並明確提出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裝機規模達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實現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
當前,以電化學儲能為主的新型儲能技術具備毫秒級快速響應和雙向調節的優勢,不受地理條件限制且建設周期短,可提高電網事故快速恢復能力,減少負荷損失,在電力系統的源、網、荷側都可根據需求靈活部署,隨著技術的快速進步,被公認為是最有發展前景的儲能技術路線。
由於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容量電價是促進儲能產業健康發展、提升儲能電站綜合效益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目前,針對抽水蓄能,國家已經出台了容量電價機制,但對於發展空間更大的新型儲能,卻無法同等享受容量電價政策,面臨不公平競爭,發展速度和質量嚴重受限。
因此,曾毓群認為,應破除制約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參照抽水蓄能建立適用新型儲能特點的容量電價政策,形成穩定合理的收益空間,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發展環境,促進各類儲能的健康發展。
加快電池碳足跡研究
科學合理核算碳排放
碳足跡研究,是一種從碳排放產生源頭上思考的研究方式。碳足跡指的是企業機構、活動、產品或個人通過交通運輸、食品生產和消費以及各類生產過程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集合,它呈現的是一個人的行為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
在整個新能源產業鏈中,電池具有關鍵作用。只是,如果電力產生的來源是火力發電,那麼電池的生產、使用過程就仍會產生碳排放。
我國在電池技術、製造和產業鏈等方面具有領先優勢,但在電池碳足跡核算標準與方法論方面存在空白,而歐美各國已紛紛將電池納入戰略規劃,並制定了相關的配套法規,歐盟正在加快制定歐洲電池法。
因此,儘快啟動中國電池碳足跡標準和方法論研究,建立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參與全球碳中和規則制定,推動與歐盟建立電池碳足跡管理互認機制,對於確保我國電池領域全球競爭力十分重要。
對此,曾毓群提出《關於加快我國電池碳足跡研究並建立中歐互認機制的提案》,一是建議藉助中國產業鏈完善、應用數據豐富的優勢,加快我國電池碳足跡方法論研究。同時與歐盟積極溝通,建立合作交流機制,推動中歐電池產品碳足跡方法論的協調與互認。
二是建議有關部門按年度、分區域更新發布我國電力碳排放因子,並以此為基礎建立我國電池產業鏈各環節碳排放因子資料庫,及時更新並向國際通報。
三是加強綠色電力認證國際合作。研究適用於我國電池產業發展和產品需求的綠證管理制度,並通過區塊鏈、5G、物聯網等數字化技術為其確權。
多舉措保障鋰資源供應安全
近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在審議國家安全戰略時,明確提出要確保能源礦產安全。鋰資源是鋰電池的核心原材料,正確認識和把握鋰電池初級產品供給保障,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2021年鋰價的狂飆突進令人咋舌,據公開資料,以鋰電池電解液的重要組成成分六氟磷酸鋰來說,市場價格已從2020年11月的9.5萬元左右一噸漲到了55萬元左右一噸;鋰電池生產企業受新能源汽車市場火爆等因素麵臨供不應求的狀況,紛紛擴產。
曾毓群提出《關於儘快採取有效措施 推動國內鋰資源保供穩價的提案》,他表示,當前鋰資源供需形勢嚴峻,行業發展面臨挑戰,應加快國內鋰資源勘探開發,保障供應鏈安全,同時應加強自主創新和科技攻關,提升資源循環高效利用水平。
此外,曾毓群也關注到鋰電池運輸的環節。在鋰電池的國際競爭中,運輸配套服務是重要一環,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鋰電池運輸體系至關重要,為此他提出《關於優化大容量鋰電池道路運輸管理體系 助力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提案》。
曾毓群委員建議,完善鋰電池運輸管理,可以從三處著手。一是嚴格運輸准入並加強執法監管,針對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投機倒把鑽法規漏洞、違反國家運輸法律法規的企業,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二是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建立「綠色通道」,對保持信用良好、安全合規的鋰電池企業合理激勵,如取消夜間高速禁行等管理限制,提高運輸效率。
三是推進運輸分類分場景管控措施,針對一些安全性較高的運輸場景或產品,如較低荷電狀態的鋰電池或市內小批量運輸的鋰電池,制定差別化管理措施,降低運輸成本。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8afefb130e725bb4a1bf686e7d0b77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