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認定了違章建築就能直接強拆嗎?對於違章建築的拆除,也要遵守法定程序。拆遷方在實施強制拆除之前,應作出行政決定、催告、強制執行決定等程序。
一、違章建築有幾種?
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1.未經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並且該土地使用權是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的。
2.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沒有按照批准範圍、內容施工的。
3.在拆遷徵收範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4.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5.未經批准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
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台自建建築物。
二、即使認定為違章建築,也不是可以隨意拆除的,要依據法定程序辦事。
第一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
第二步、進行催告
第三步、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第四步、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
第五步、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公告限期拆除
第六步、楹庭了解到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進行強制拆除
三、強拆違章建築要依據以下程序。
1.強制拆遷實施之前的程序
第一步、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第二步、審查
第三步、組織聽證
第四步、報批
第五步、證據保全
第六步、實施
2.強制拆遷實施時的程序
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我們認為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準備工作就緒後,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律師提示您:
1.如果您的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請先搞清楚你的房屋是否是違建。如果有疑問,請諮詢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
2.因為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由於歷史原因,可能會存在一些疑似違章建築的房屋。是否需要拆除,拆除之後能否給予補償,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在實踐中,違章建築未必一定被拆除,也可能轉為合法建築而永久存在。產生違章建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當事人的原因,也有行政機關的原因。而對於違章建築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沒收、限期拆除,也有罰款補辦手續的,而且沒收、限期拆除僅限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情形。
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您要在知道被強拆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遇到征地拆遷時,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有些拆遷戶會去信訪,但信訪不是法律途徑,不管信訪多久都不構成起訴期限中斷的理由。很多被拆遷人去信訪耽誤了時間,錯過訴訟時效,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即使找律師,也做不了什麼幫你!
在實踐中,無論找上級反映情況,去舉報當地工作人員,到處走訪,都不能實質解決問題,耽誤的只是您的寶貴的維護權益的時間!在無法與徵收拆遷方協商談妥的情況下,請儘快聯繫專業的征拆律師,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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