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建房想辦房產證的農民注意!抓緊準備下列材料

2019-12-31     袁曼曼征地拆遷律師

由於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房價的節節攀升,許多農民會在家鄉自建房屋用來給孩子結婚用或者自己養老用等,其房屋設計風格多樣,裝修十分豪華程度,跟城市相比絲毫不遜色。相信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城市購買商品房是需要對房產證進行辦理的,那麼,農村自建房應該怎樣辦理房產證呢?

農村自建房能夠進行買賣嗎?如果要進行農村自建房買賣的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接下來就由我來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農村自建房應該怎樣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由於合法建造房屋提出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的,應該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與城鄉規劃相符合的證明;

(五)村民住房平面圖或者房屋測繪報告;

(六)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提出的是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申請,還應該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如果想要對農村房產證進行辦理,就需要把上述內容中的材料準備好。倘若對這些材料不太了解,可以向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進行諮詢。

農村自建房能夠買賣嗎?

農村自建房不能出賣給集體之外的成員,能夠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通過合法的方式轉讓。

而按照《物權法》的房地一體原則,在對房屋所有權進行轉讓的同時,宅基地使用權也會轉讓,所以,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需要具備宅基地轉讓的條件。在對宅基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時,一定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轉讓人需要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 轉讓人應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成員;

3、 受讓人沒有宅基地和住房,需要與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相符合;

4、 轉讓行為需要徵得集體組織的同意;

5、 宅基地使用跟隨房屋一併轉讓。

買賣農村自建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果是內部買賣,需要對轉移登記進行辦理。房屋所有權依照法律發生轉移,提出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的,應該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提出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的,還應該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將住房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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