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做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經營者必懂的十二大政策

2020-04-12   一諾農旅規劃

​ 一、新《土地管理法》


農村承包地、集體經營性土地、宅基地被稱為農村「三塊地」。這「三塊地」不僅關係到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其所能產生的糧食、產業等收益實際也關係到每一個人。


正式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主要集中在土地徵收、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二、《關於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


這份指導意見是在以往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了集成、延伸、細化和實化,在「錢、地、人」這三個方面打出了「組合拳」。


「錢」,有一個重要的指標,就是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的比例,以前這部分錢沒規定投在哪裡,現在比例有明確,必須往農村投。另外,還會增加10萬億元以上的縣域貸款餘額;在「地」的方面,加大對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的傾斜支持力度;在「人」的方面,引導各類人才到鄉村興辦產業;這三個方面都有實實在在的措施體現。



三、《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


在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後,宅基地到底怎麼批怎麼管,社會各方都在等待。這份文件就宅基地如何審批、怎麼走流程進行了明確。裡面涉及的部門與流程還是挺複雜的,不實際操作一遍很難領會。



四、《關於金融支持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建設的通知》


農村金融政策一直以來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這次農業銀行發聲,針對鄉村旅遊開發,提供1000億元意向性信用額度。


支持領域:重點村的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生態與傳統文化保護、公共服務與旅遊配套設施建設,以及鄉村民宿、觀光度假、農事體驗、鄉土美食、文化創意等文化和旅遊產品的研發與推廣。



五、《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


民宿行業創業者一直求生存求發展,但對應的民宿制度建設嚴重滯後,甚至是空白。表面上看各地政府開始將民宿發展作為新興經濟產業來培育,但工作著力點卻只放在招商引資上,忽視培植項目落地的土壤。


過去的10年民宿創業者摸著石頭過河,不斷進行經營創新、業態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可謂用盡百分之百的力氣,但是如果沒有政策的保險,這條路也很危險。



六、《促進鄉村旅遊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


這是針對有些地區鄉村旅遊外部連接景區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垃圾和污水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歷史欠帳多,鄉村民宿、農家樂等產品和服務標準不完善,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旅遊建設意願不強、融資難度較大等問題。


《行動方案》來補短板,現階段自己項目有存在類似問題的,可以參照行動方案有的放矢的解決相問題。



七、《關於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推進城鄉要素合理配置,就要改革創新相關土地政策,對農村宅基地、集體用地加入市場化的元素,促進土地資源利用最大化。推進城鄉要素合理配置,就要積極發揮金融服務的槓桿作用,加大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以銀行、保險、基金等為農村發展提供必要開發資金。



八、《關於公布首批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名單的通知》


通過驗收認定的這71家示範區在創建方式、創建路徑、創建成果上各具特色,為更多示範區創建單位創新發展提供了諸多有價值的、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特別是在文旅融合創新發展、旅遊扶貧富民創新發展、城鄉統籌創新發展、生態依託創新發展、景城共建創新發展、休閒度假創新發展、資源轉型創新發展、邊境開發開放創新發展等方面進行的實踐探索,對各地深化全域旅遊發展具有較高的學習借鑑意義。



九、《關於促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里有組數據可以看看,到2022年建設國家森林康養基地300處,到2035年建設1200處。這個目標寫出來了,地方政府肯定努力要完成的,是不是要跟著節奏往這個方向走呢?


方向比較明確,這個行當上邊是支持的,沒有問題,有基礎有市場就可以進場,但是千萬別成了地方要完成指標的那個炮灰。



十、《關於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凡是投資農業產業、鄉村旅遊等,無一不涉及到使用設施農用地,對項目建設哪些屬於範圍之內,哪些是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進行細分,讓投資者更清楚項目該如何操作。



十一、新版《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


鄉村振興離不開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鄉村養老、農產品加工等鄉村產業的發展與帶動,而發展鄉村產業,核心問題就是用地支持。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產業用地政策實施工作指引(2019版)》從根本上明確了發展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等鄉村產業的用地規範,避免鄉村產業受到土地問題、大棚房問題的困擾。



十二、2020年農業農村部關於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的工作重點


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農業農村部的近期工作重點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