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違法犯罪
終被判刑
昨日,小金縣人民法院
開庭審了被告人呂超、向開富、呂世明
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該案是小金法院審理的首例涉惡案件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呂超、向開富、呂世明糾集在一起,為得到小金嘉鎔矽業有限公司運輸車輛的管理權和收取管理費之目的,採用堵路、滋擾、糾纏等手段,在企業運輸服務行業內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指控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呂超、向開富涉嫌敲詐勒索,2014年6月18日,嘉鎔公司駕駛員吳某某駕駛的貨車在途經小金縣美興鎮營盤村四組時將牛某某家房屋掛壞,被告人呂超以嘉鎔公司名譽副廠長的名義,要求熊某某所帶領的車隊交納每噸5元的管理費,並以「不交管理費就拉不成貨」相要挾,熊某某所在車隊駕駛員最終同意交納管理費,2014年11月至2017年,熊某某所帶領的車隊共計支付給被告人呂超和向開富管理費用74999.9元。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呂超涉嫌尋釁滋事,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呂超對喻某某、雷某某進行毆打,並安排他人對陳某某及向某1、向某2進行毆打,對劉某某的車輛進行打砸,情節惡劣。
被告人向開富、呂世明還有其他違法行為。2012年5月9日,被告人向開富、呂世明等人不想讓外地駕駛員給嘉鎔公司拉貨,酒後用石頭將張某進行了毆打,並將其駕駛的貨車玻璃砸爛。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採信、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發表質證意見和辯護意見。
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權利,同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疫情防控要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紀委監察委和企業代表、村(社區)群眾代表,新聞記者旁聽庭審,並在全縣兩處人口密集的廣場通過LED全程同步直播庭審過程,該案在中國庭審直播網的點擊率超過10萬。
經小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認為 :被告人呂超、向開富、呂世明採取堵路的威脅手段強行取得嘉鎔公司運輸車輛管理權,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被告人呂超、向開富、呂世明在嘉鎔公司運輸行業中,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屬惡勢力犯罪。依法應從重處罰。
被告人呂世明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主編:梁敏
執行主編:趙凌 陳勇強
編輯:格西雪婷
通訊:阿壩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