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多部門聯合宣傳電動車新國標

2019-07-22     掌上懷化

「電動車今後要上牌嗎?」「超標電動車怎麼處理?」……7月19號上午,由懷化市道安委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組成的宣傳隊,深入城區舞水路和市委佳惠休閒廣場,向市民宣傳今年新頒布實施的電動車新國家標準。

據了解,新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對於電動自行車技術參數進行了進一步規範,其中車速不能超過25公里每小時,車輛總重在55千克以下,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是最主要的指標。目前懷化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對城區六十多家電動車銷售企業進行了摸底調查。「現在我們正在進行新國標的宣貫,對於經銷商 包括使用的用戶、消費者,對於新標準進行解讀,現在逐步對整個鶴城區電摩銷售這一塊進行摸排,對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已經進入查處階段。」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科楊中華說道。

作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懷化城區各類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數量巨大,懷化市公安交警支隊副政委李遠國介紹,從現在起,購買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對於今年4月15號以後購買的超標準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准上路行駛。對於 4月15號以前購買的超標準電動自行車,省政府正在制定超標準過渡期管理辦法,到時需要到交警部門車管所領取臨時號牌,憑臨時號牌在過渡期內可以上路行駛。對於4月15號以前購買的符合標準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必須考取摩托車駕駛證,併到交警車管部門辦理機動車登記,在經公安交警部門登記,核發車輛牌照以後才可以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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