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一女子酒駕拒不配合交警執法被嚴懲 圖為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掌上懷化訊 (通訊員 王泓靖)疫情防控工作還在持續中,為做好復工復產期間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漵浦交警大隊不斷加大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力度,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3月29日,漵浦交警在轄區酒駕夜查行動中,一飲酒駕駛機動車女子不配合、阻礙交警執法被處罰。
3月29日20時55許,大隊民警在轄區艾家沖路段執勤時,民警示意一輛號牌為湘N***68的白色轎車停車接受檢查,車中是一名女性駕駛員。誰知一打開車窗,民警就聞到一股很濃的酒味,駕駛員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於是要求其配合民警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在此過程中該女子無視法律,無視執法人員再三勸導和警告,一直不配合執法工作。由於不能按要求配合完成吹氣檢測,在此情況下,為更好地固定證據,控制現場,民警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在將其帶到辦案區後該女子依然不配合任何辦案程序,在民警多次勸說後,才經過多次反覆吹氣才檢測出結果為4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機動車。
經查,該女子為鄧某峽,C1駕駛證,其血液內乙醇含量檢測結果為42mg/100ml,系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且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民警當場對等某峽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將對其依法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駕駛證記13分,罰款155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