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建設指南》提出計劃,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圍繞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數據管理、數據服務等方面,制修訂30多項數據領域基礎通用國家標準,形成一批標準應用示範案例,建成標準驗證和應用服務平台,培育一批具備數據管理能力評估、數據評價、數據服務能力評估、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績效評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標準化服務機構。建設國家數據標準體系,有利於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
「以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為指引,構建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提出思路,並將整個標準體系分成七個部分,即基礎通用、數據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流通、融合應用、安全保障,圍繞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數據管理、數據服務、訓練數據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數據確權、數據資源定價、企業數據範式交易等方面。
其中數據基礎設施以現有相關標準為主,強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標準建設,為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流通、融合應用提供支撐。具體包括存算設施中的數據算力設施、數據存儲設施等標準,網絡設施中的5G網絡數據傳輸、光纖數據傳輸、衛星網際網路數據傳輸等標準,以及流通利用設施標準。
數據流通標準聚焦數據產品、確權、資源定價、流通交易等環節。其中數據產品標準主要規範數據產品的設計、管理、開發、服務等,包括數據產品設計規劃、管理等標準;數據確權標準主要規範數據產權的結構性分置方法、衍生數據判別,數據確權的信息管理、登記程序、平台要求、技術要求等內容;數據資源定價標準主要規範數據資源價值度量的技術要求、評價要求等,包括數據資源評價模型、定價方法、成本核算、價格監測等標準。
融合應用標準位於數據標準體系結構的最頂端,聚焦《「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重點行動的12個行業領域,數據標準化重點行業融合應用包括但不限於工業製造、農業農村、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遊(文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城市治理、綠色低碳等。
安全保障方面,標準涉及數據基礎設施安全、數據要素市場安全、數據流通安全。在數據資源標準的數據治理方面,包括數據業務規劃、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調查盤點、數據資源登記;訓練數據集方面的標準包括訓練數據集採集處理、訓練數據集標註、訓練數據集合成。
「數據要素化尚處於起步探索階段,國際上亦無先例可循。數據要素化在資產地位、權屬確權、流通交易、利益分配和安全隱私等方面均存在諸多障礙。」中國科學院院士梅宏說,國家正在從頂層設計層面統籌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為數據要素市場建設設定目標、框架。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和有關部門將強化組織保障、增強協同合力,深化貫標驗證,發揮應用成效,加強人才培養,築牢發展根基,確保數據標準化工作落到實處,推動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有效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
北京商報記者 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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