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 南方周末
人工智慧(AI)在全球的火爆,帶來了一些有趣的意外。在OpenAI還虧損的時候,加勒比海的一個英屬島嶼,卻實實在在地賺到了錢。
這個地方就是安圭拉。面積只有96平方千米,人口只有1.6萬人,它賺到Al紅利是因為安圭拉島地區頂級域名後綴是.ai。AI爆火大量初創公司註冊以.ai為後綴的產品網址,一個.ai的域名,售價大概是每年70美元。於是安圭拉就得到了從天而降的餡餅,今年的政府收入預計暴漲3000萬美元,相當於10%的年度GDP。
全世界域名的最高管理機構,叫做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中文簡稱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是一個成立於1998年10月的非營利性國際組織。原是美國商務部下面的一個非營利機構,2016年美國政府宣布,ICANN 不再隸屬於商務部,成為一個自我管理的獨立機構。當然,美國肯定對它有著很大影響力。
ICANN負責管理全世界域名系統的運作。它的一項主要工作,就是制定頂級域名(top leveldomain),規定哪些字符串可以當作頂級域名。所謂頂級域名(TLD),就是最高層級的域名,就是網址最後那部分。比如,.com,.cn。如今的域名種類可以分為三大種類。一是.com、.net、.org、.info、.biz等,可以說是全球級的域名。二是國別或地區域名,比如.cn中國域名、.us美國域名、.uk英國域名、.de德國域名等,長度只有兩個字母。三是新頂級域名,比如.top域名、.vip域名、.xyz域名、.app域名、.site域名等,後綴長度3字符起。
ICANN不可能自己去管理一千多個域名後綴,而且既做裁判又做球員也不合適收這個錢,所以ICANN為每一個頂級域名尋找一個靠譜的註冊局(託管商),負責管理此域名的伺服器、註冊、使用、費用等事項。一個註冊局也可以同時管理多個域名後綴。
目前管理.com域名後綴的是威瑞信(Verisign),威瑞信還同時管理著.cc域名、.net域名、.tv域名。一般來說,國別或地區域名出於安全考慮,ICANN會給予該國或該地的政府組織機構管理,管理.cn域名後綴的是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CNNIC還同時管理著中國域名。域名註冊局只擁有管理權,並不能參與市場買賣。所以域名註冊局下面還有很多域名註冊商,在中國就有阿里雲、譽名網、騰訊雲、百度雲等。
國別或地區域名註冊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具體費用取決於域名的類型、頂級域名和註冊商。註冊費用通常是年費制,需要定期續費以保持域名的所有權。域名的價格由域名註冊局決定。比如cn域名的價格,就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決定。這個就是域名的成本價。域名註冊局制定域名後綴的批量註冊價格(批發價)後,域名註冊商服務平台會根據這個標準,收取相應的註冊費用以及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域名註冊商要代替政府完成域名的實名認證,域名的解析服務等,賺的是辛苦錢。
所以,安圭拉掙的這個錢,一大部分應該是該國或該地託管商提高了價格,另一方面,是近水樓台先得月,該地民眾註冊了一些域名,然後賣給了先要的公司。
但是,對託管商而言,域名價格的制定也不是越高越好。首先,域名的供應量其實是無限的,一個頂級域名後綴前面,可以是無數個域名。所以託管商定得太高,銷量就少了,可能總收入反而減少。其次,域名還是有一定替代性的,比如,用.com、.cn、.net都是可以的。
一個好的域名對企業知名度和人氣匯聚有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域名是網絡時代的身份標識,具有「唯一性」,這就具有了資產性。一般來說,域名的註冊採取的是先到先得原則,誰註冊得早就是誰的,後來者需要的話,就得掏錢買。
對企業特別是大企業來說,域名是一個顯示實力的信號。道理很簡單,如果一個企業,都沒有最合適自己的域名,那域名一定是被搶注了而企業沒實力買回來。所以,網際網路企業對於域名依賴性較高,京東、小米、蘋果,都有花大錢買更契合自己域名的事。曾有報道顯示蘋果公司為了收購域http://icloud.net支付了大約150萬美元;而更早之前為了http://icloud.com更是花費了接近520萬美元的巨資。
當然,這種搶注域名也不是無底線的先到先得。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第八條,對於一些域名註冊可以投訴。比如,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註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第九條還規定了惡意註冊或者使用域名的情況。比如,註冊或受讓域名的目的是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註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網際網路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註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抱有出售、出租目的註冊域名」不再是判斷惡意的標準。打個比方,搶先註冊蘋果域名是合法的,賣給蘋果也是合法的,但不能賣給蘋果的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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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遠舉
責編 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