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江西省2021年專升本、聯合培養專升本實施方案

2021-02-07     這裡是贛州

(來源:贛州市教育局)

原標題:權威發布!江西省2021年專升本、聯合培養專升本實施方案

近日,省教育廳發布《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實施方案》。

全文如下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招生實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具備專升本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名單見文末)

二、招生計劃

招生高校、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根據招生高校辦學基本情況及生源情況確定,各校具體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數後續另行發布。

啟動江西省「未來工匠培育計劃」,從國家級、省級技能競賽工科類賽項獲獎選手中遴選50名左右優秀高職(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高校就讀,具體培養學校、報考條件、遴選辦法另行下文通知。

三、招生對象

(一)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

(二)2009年以後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證的江西戶籍退役士兵。

四、報考條件

(一)普通考生報考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

3.高職(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高職(專科)學習期間受到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二)專項考生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

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資格,中國技能大賽一類賽前十名,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

獲得中國國際「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國家級金獎(排位前五)、國家級銀獎(排位前三)、省級金獎(排位前三)的;

獲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並參加國家級比賽獲得前三名或國際級比賽獲得前六名的。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江西省高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後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江西省戶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的退役士兵。

五、招生專業

由省教育廳劃定高職院校專業(類)對應報考本科高校專業(類),供專升本考生選報。原則上考生只能依據高職(專科)所學專業,選報一個本科專業類,不得跨專業大類報考。詳情見《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後續與招生考試通知一併公布)。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因專升本學習年限不足而導致不能參加行業資格證報考的專業,高校可以將相關專業排除在專升本招生範圍之外,但必須在學校專升本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確說明。

六、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專升本報考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就讀院校、專業(國標代碼)以及是否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貧困生等相關信息。

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程。

(一)考生的報名資格由考生就讀院校負責網上審核。所在院校依據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資格及其填報的基本信息進行審核,有誤的予以審核修改。對初審不合格的考生要標註原因,並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二)退役士兵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教育廳負責網上審核。

(三)退役士兵考生名單由省教育廳匯總後報送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進行身份核定。

(四)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建檔立卡貧困生的資格審核由教育廳統一核定。

(五)省教育廳負責對高校擬錄取考生資格進行複查。一旦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錄取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八、網上報考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報考系統,根據招生高校公布的專升本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對照《指導目錄》,網上報考1所學校及對應專業。

九、考試

(一)考試科目

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兩類。公共基礎課不分學科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採用政治+英語+信息技術三門課程的綜合卷,分值300分;專業基礎課由各招生高校確定,分值150分。考生根據各招生高校發布的招生章程備考。

(二)命題和考試

公共基礎課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制卷、評卷,專業基礎課由各招生高校命題、制卷、評卷。各招生高校設置考點、組織考試。考試結束後,各招生高校將專業基礎課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匯總。

專業基礎科目的考試成績計入考生錄取總成績,作為統一缺額調劑錄取的重要依據,招生高校原則上不再進行考生缺額複試或考核。

具體考試安排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十、招生錄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招生、錄取等系列工作,統一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系統進行。統一下達專升本招生計劃,公布招生專業範圍和具體報名辦法,招生錄取數據統一歸口管理。

(二)省教育廳按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全省公共基礎課最低控制分數線(專項計劃單獨劃定),錄取按考生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

招生高校依據公布的專升本招生章程要求進行擇優錄取。缺額的專業大類計劃可調至生源充足的專業大類進行錄取,計劃調整規則必須在學校官方主頁網站提前向社會公布。原則上校內調整總量9名(含)以下的計劃,學校可自行調整;10名(含)以上的計劃必須報省教育廳批准後才可調整。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檔。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願放棄為由退檔。

(三)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填報調劑志願,調劑錄取專業必須在《指導目錄》規定的專業大類範圍內進行。

(四)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建檔立卡貧困生、退役士兵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政策。

十一、其他事項

(一)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為:130元/人,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報考的高校繳費。網上報名、公共基礎課考試、錄取所需費用,由各校繳至省教育考試院。

(二)有關專升本招生網上報名、網上報考、考試、錄取(含調劑錄取)等具體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布。

江西省高等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實施方案

為加快完善我省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體系,滿足人民群眾「上好大學」的殷切期盼,增強職業教育服務、支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根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整省推進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提質創優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起開展高等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以下簡稱聯合培養專升本)工作。現就做好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及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遵循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創新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需求為導向

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以及行業企業用人需求確定招生專業和培養規模,培養高素質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服務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突出職業教育屬性

聯合培養專升本應在教學方法、教學管理、實習實訓等各個環節體現職業教育的類型屬性。聯合培養應圍繞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總目標,加強職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和教學模式改革,著重培養學生技術技能和綜合素質,促進人才全面發展。

(三)整合優質教育資源

為保障聯合培養專升本的人才培養質量,聯合培養項目應集中投入全省高等職業院校和本科高校的優質資源,把優質的專業、優秀的師資、優良的教育教學條件投入到聯合培養中,嚴格把好生源質量關,嚴格落實各環節管理職責,確保聯合培養成效和示範引領作用。

三、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先進的職業理念,較高的職業知識水平,熟練的專業技能,創新的思維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的高素質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

四、實施內容

(一)培養對象

本省當年專升本正式錄取的學生。

(二)培養院校

1.本科高校

全省具備專升本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可與高等職業院校開展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聯合培養工作。

2.高等職業院校

聯合培養高等職業院校應具備良好的辦學基礎、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先進的實習實訓條件等。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和優勢特色專業均應參與聯合培養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工作,重點支持省級及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建設單位、省級及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及其有關專業參與聯合培養(名單見文末)

開展聯合培養的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院校雙方自行對接商談,並於2021年3月底之前將雙方達成合作的協議報省教育廳備案。

(三)培養方式

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在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院校的共同培養下完成2年本科階段的學習,培養地點在高等職業院校。

(四)培養專業及計劃安排

1.培養專業

聯合培養專升本專業應是本、專科相同或相近專業,且辦學條件好、辦學成效顯著的專業,特別是圍繞我省「2+6+N」等重點產業如航空、電子信息、裝備製造、中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稀土稀有資源綠色利用、虛擬仿真等發展急需及產業轉型升級所需的專業,以及公共衛生、健康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等社會緊缺領域的專業。

各本科高校在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時,同一個專業只能選擇聯合培養或非聯合培養。

2.培養計劃

根據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參加聯合培養的高職院校每校培養計劃不得超過800人,每專業不得超過200人。

(六)教育教學與學生管理

1.教育教學管理

聯合培養本科高校應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與定位,會同聯合培養高等職業院校制定人才培養方案,並加強對高等職業院校的教育教學指導和督查。高等職業院校應在本科高校的指導下,承擔人才培養工作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人才培養方案做好人才培養工作,加強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2.學生管理

聯合培養本科高校應指導高等職業院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高校的有關規定,做好新生入學報到、入學資格複查、檔案管理,以及畢業生就業派遣、就業創業指導及培訓等工作。高等職業院校應密切配合本科高校開展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平穩開展聯合培養工作。

專升本聯合培養學生在獎學金評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就業創業幫扶指導、助學貸款、黨員發展、畢業待遇等方面,與聯合培養本科高校其他專升本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質量管理

本科高校和聯合培養高等職業院校應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人才培養方案研製、師資選派、教學組織與管理、學生管理、學生獎助貸補等工作。

高等職業院校要做好辦學質量監控,建立由主管部門、試點本科高校、行業企業等多方參與,制定以行業規範、職業標準、學生能力水平、用人單位意見為基本依據的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評價體系和動態監測制度。

本科高校應與高等職業院校建立定期檢查交流機制,嚴管教學過程,嚴把畢業關口,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八)學籍學歷及經費管理

1.學籍學歷

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由本科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本科高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2.經費管理

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按參加聯合培養的公辦本科高校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學生繳納的學費以及生均財政撥款應主要用於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本科高校與高等職業院校的經費分配原則上按3:7的比例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聯合培養專升本是打通我省職業教育「立交橋」的重要途徑,也是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創新。各聯合培養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溝通協調和系統設計,成立領導小組,統籌研究、部署、協調招生改革試點和人才培養工作有關事宜;細化操作辦法,落實機構人員,確保2021年聯合培養專升本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傳

各聯合培養高校要提高認識,廣泛宣傳聯合培養專升本的有關政策和辦法,聯合培養院校要認真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和諮詢答疑,及時回應考生及家長的關切,指導聯合培養專升本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

(三)嚴格規範管理

聯合培養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院校雙方要加強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協商,進一步完善聯合培養方案,遵循應用型人才培養規律,深化產教融合,彰顯技術技能特色、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努力為江西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培養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六、其他

省教育廳自2014年開始的高等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開展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工作於2021年停止,試點項目職教本科班自2021年停止招生。未完成本科培養的試點項目,按照原計劃繼續完成職教本科班的人才培養任務。各聯合培養高校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積極推廣應用到今後的專升本聯合培養工作中來。

具備專升本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名單(44所)

江西師範大學、江西農業大學、江西財經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東華理工大學、江西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井岡山大學、江西科技師範大學、江西中醫藥大學、景德鎮陶瓷大學、贛南師範大學、贛南醫學院、宜春學院、上饒師範學院、九江學院、南昌工程學院、江西科技學院、南昌理工學院、江西警察學院、新余學院、江西服裝學院、南昌工學院、南昌師範學院、萍鄉學院、景德鎮學院、江西工程學院、江西應用科技學院、豫章師範學院、南昌大學科技學院、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江西師範大學科技學院、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南昌交通學院、東華理工大學長江學院、贛南科技學院、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江西科技師範大學理工學院、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贛南師範大學科技學院、南昌職業大學、江西軟體職業技術大學

具備聯合培養資格的高職院校及專業

(31所高職98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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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西教育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uiF3ncB9wjdwRpvN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