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流放到千里之外,衙役為何還都搶著去押解,尤其是女囚

2022-12-29     史鏡說

原標題:古代犯人被流放到千里之外,衙役為何還都搶著去押解,尤其是女囚

導言

在我國古代封建時代,對犯人的處理方式是各種各樣的,下面咱們就來說一說,古時候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干這活,尤其是女犯,根本原因很實際。據有關歷史資料記述,早在隋朝的時期,以徒流刑為核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便已宣布建立起來了,自此,流放也是一直普遍存在於各朝的刑律之中,一直到清朝末期才進而被廢止,其普遍存在歷史也經歷了數千年余久。

雖然歷代王朝的刑律多多少少有一些不一樣,但在流放地址的挑選上,幾乎全是挑選在一些位於偏遠,乃至是在一些人跡罕至的地域。總而言之,不論是在哪個朝代,被流放的犯人通常是要跋山涉水近萬里,並且她們手和腳還帶上鎖鏈,在長久的日曬雨淋中,這些囚犯們的身體日漸削瘦,精神狀態上也備受折磨,一些承受不了痛楚的流放,寧願想要私自了結,也不願意應對這一段痛苦不堪並看不見終點的旅程。

流放,看見並沒有那麼痛楚,但具體是僅次於死緩的一種酷刑。古時候交通出行不發展,流放代表著跋山涉水;犯人的身上帶上鎖鏈,行走不便,痛楚難忍;流放一般是偏僻的地方,流放標準是「南人發北,北人發南」,南人流放到北部,北人流放到南面,有意讓犯人水土不服情況;流放的日常生活標準極端,吃不到,喝不了,住不太好,診療標準幾近於無,很多人熬不上刑期滿期,就無可奈何見上帝來到。

早在三皇五帝時期,流放之刑就早已擁有,在歷史上記述的流放小故事有很多。史料記載「流水神共工於幽州」,幽州就是目前的北京一帶,在遠古時期是荒蕪的地方,水神共工就被流放到這個地方。「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孟誅戮,李尋流放,此專家學者之大戒也」,西漢的大儒李尋被流放敦煌郡。

在囚犯眼中,流放是一個痛苦不堪的全過程,但在縣衙差役的那些人眼裡,這可是一個搶手貨的活啊,特別是在押送一些女囚犯的時期,她們都一個個地爭著搶著要去押送,即便押送的路程十分漫長,即便用於每日務必要走夠50餘里的要求,她們還是樂在其中,這在其中的根本原因也是為什麼呢?

根本原因有三。最先流放這一刑罰許多都被用在了王公貴族的身上,這種人多出世在繁華的城市中或是獨霸一方,流放幾千里對這些人來說毫無疑問是一場災禍,很多人很有可能走不上終點站就死在了流放的道上。犯人是不是能夠或是來到流放地,非常大水平上在於衙役,她們的細節決定了犯人的存亡,因此犯人的親屬會給予衙役一些益處。等同於起來一趟走行走,就可以賺到一筆價值不菲的外快。

次之,衙役的日常生活十分的清貧,她們沒有官身處縣衙里歸屬於最少等的普遍存在,應對縣衙里的全部領導,不但要早出晚歸地破案維護保養社會治安。有時候發生突發性狀況還得深夜醒來為縣太爺奔波做事。看押犯人流放就沒有這麼多事兒了,行程安排作息時間十分的規律性沒有那麼多的牽制。道上經過一些城區時還可以擅作主張懶惰一下,二者相較為押送犯人這一活幹起來還是十分舒適的。

最終為什麼說衙役們對女囚犯格外的熱衷於呢,主要是女人身體不像男囚犯一樣健壯,對一些種植大戶女人來說一更是如此。他們身體受不了每日長期地往前走,因此她們的親人很有可能會讓僕人帶上一些食材和盤纏來追隨,而道上的衙役因而也會被有吃有喝地供著。

根據以上原因,因此許多衙役會爭著挑選押送流放犯人的活,而女士囚犯裡面掩藏的盈利高些,讓衙役們相見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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