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切實保障母嬰安全,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自2018年起,在全國組織實施母嬰安全行動計劃。
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為核心,以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提升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保障,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婦幼健康服務,全力維護婦女兒童健康。
自2018至2020年,通過開展母嬰安全行動,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到2020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8/10萬,全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礎上,樹立一批母嬰安全示範單位。
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助產機構),重點是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
(一)妊娠風險防範行動。
1.提升風險防範意識。以科學備孕、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為重點,制訂孕產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開發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微信、微博等大眾媒體,製作參與科普節目,積極撰寫科普文章,廣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普及孕育健康知識,提升群眾健康素養,使每個孕產婦成為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積極參與配合醫療保健活動,提升自我保健和風險防範意識。
2.做好備孕諮詢指導。將妊娠風險教育作為孕婦學校開班第一課。設立生育服務諮詢室,彙集婦科、產科、生殖、遺傳、心理、中醫等專業力量開展多學科協作診療,規範提供生育力評估和備孕指導。綜合評估婦女基礎健康狀況、生育能力和年齡等因素,客觀告知妊娠幾率和風險,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高齡高危妊娠風險。
3.開展妊娠風險評估。按照《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範》要求,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冊》及相應信息系統作出明顯標註。對於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一般風險)」、「橙色(較高風險)」、「紅色(高風險)」和「紫色(傳染病)」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產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
4.提供生育全程服務。使用全國統一的《母子健康手冊》,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產後避孕、兒童保健等內容,提供系統、規範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打造無縫連接「一條龍」服務鏈。規範有序開展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服務,嚴格落實預防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等綜合防控措施。指導產婦分娩後及時採取避孕措施,減少非意願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間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動。
5.加強高危人群管理。篩查妊娠危險因素,識別高危孕產婦,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嚴格實行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監測、治療妊娠合併症和併發症,根據病情需要及時轉診。
6.查找救治薄弱環節。每半年組織產科、兒科、重症醫學等業務科室和醫務科等職能部門召開至少1次聯席會議,梳理在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術問題,完善診療預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積極探索開展孕產婦危重症評審。
7.針對死因完善預案。結合區域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情況以及本機構實際,針對產後出血、新生兒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搶救流程與規範,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確保急救設備和藥品隨時處於功能狀態。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醫患溝通和媒體溝通機制。
8.建立救治協調機制。設立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由分管院長具體負責,協調建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會診、轉診等機制。建立院內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小組。完善產科、兒科協作機制,鼓勵產科與兒科共同確定分娩時機,兒科醫師按照院內會診時限要求準時到達。
(三)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9.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專門部門,負責本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產科、兒科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質量管理工作。每年開展不少於1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0.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強化產科探視管理,新生兒在院期間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完善新生兒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識別、交接有登記。規範處理醫療廢物,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胎盤和死胎(死嬰)。加強新生兒病房、臨床檢驗實驗室、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驗室等重點部位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建立風險監測、預警以及多部門協同干預機制,嚴格執行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制度,有效防範醫院感染。
11.促進質量持續改進。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部門,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制定質量評價標準,建立相應的質量安全考核指標。科室質量管理小組應當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制訂並落實質量持續改進措施。運用質量管理工具分析醫療質量安全信息。
12.定期報送母嬰安全信息。按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定期報送住院分娩、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出生缺陷等個案數據以及服務資源數據,發生孕產婦死亡後第一時間通報轄區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採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
(四)專科能力建設行動。
13.加強臨床專科建設。以各層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為抓手,提升產科、兒科專科診療水平。綜合性醫院著力加強妊娠合併症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重點提升疑難重症診療能力。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著力加強產科亞專科和新生兒科建設,逐步建立產科重點專病醫療組。積極推廣中醫適宜技術和方法,開展中成藥合理使用培訓,促進孕產婦和嬰幼兒安全應用中藥。加強危急重症中西醫臨床協作,提升診療救治能力。
14.促進保健專科發展。開展婦幼保健專科示範單位建設,豐富服務內涵,拓展服務內容,加強人才建設,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不斷提升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後保健、兒童眼保健、兒童聽力保健等保健專科服務能力和水平。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推廣應用中醫防病保健方法,擴大中醫藥在孕育調養、產後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5.強化專業技能培訓。結合轄區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情況,確定技能培訓主題。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提升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應當努力控制在30分鐘以內並逐步縮短。保障產科醫師、助產士、新生兒科醫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
16.推進科研攻關和臨床轉化。以臨床應用為導向,在產後出血、前置胎盤、胎盤植入等妊娠合併症和併發症處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產風險提示、早產兒救治等方面組織開展科研攻關。加快推進產後出血防治、新生兒復甦等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
(五)便民優質服務行動。
17.優化診療資源配置。按照開放床位和配置標準,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服務資源與服務量相匹配。在門診合理安排B超等設備,增加胎心監護等可穿戴設備,逐步縮短檢查等候時間。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采血、尿檢、繳費等環節,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務。完善自助服務設備,提供便民服務設施,在兒科和兒童保健門診設立母乳喂養室。
18.推進全面預約診療。三級綜合醫院和三級婦幼保健院的產科預約診療率≥70%,產前檢查複診預約率≥90%。在保障危重孕產婦救治的前提下,推廣預約住院分娩,對預約孕產婦優先安排住院床位。
19.提供便民利民服務。通過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方式,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挂號、繳費、取藥排隊等候時間。提供自助列印、網絡查詢、手機信息等多種形式的檢查檢驗結果查詢服務。規範落實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0.倡導溫馨舒適分娩。營造溫馨、舒適的產房環境,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積極開展專業陪伴分娩等非藥物鎮痛服務,鼓勵開展藥物分娩鎮痛服務,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開展家屬陪伴分娩。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引用日期: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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