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統籌做好災後救助。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災情統計和災害救助,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和物資,組織協調承保機構開展保險理賠,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協助做好救災資金和物資發放、衛生防疫、撫恤補償、心理撫慰以及恢復重建等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
《意見》還要求,維護退出消防員合法權益,合理保障基層應急管理人員待遇,按規定落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撫恤優待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