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教授稀鬆平常接受的央視採訪顯然是有備而來,面對網絡暴風驟雨般地質疑與批評,他保持著泰然處之,不厭其煩地兜售著二八比例的觀點。其理論基礎就是占二成可能性的偷換沒有直接證據,它只能停留在揣測臆斷層面,上升不了量刑的高度。正是這個理論基礎支撐著法叔給出了711生效官宣。
陽光下的罪惡並不會輕易上演,它一定採取了足夠的遮陽措施。因此,網友僅憑道德層面的互相譴責只能發泄一下情緒,過過嘴癮,若想徹底翻盤,需要理性地分析案情,給出實錘且如法的證據。
比如,杜方指責許敏串通王某麗偷孩子,就應該先通過DNA檢測確定彼此是否有親屬關係,然後要對病歷筆跡進行鑑定,確定塗改的病歷是否為王某麗所為。如果老杜只提觀點不提具體訴求,只能認為她在起鬨。
同樣,許方若要證實對方偷孩子為真,則要抓住命門提出具體主張。他們可做的工作比較多:
一是要求大藥房徹查92年出生證。為什麼給許方開了作廢的出生證,為什麼杜方沒有出生證?同時期產婦使用了什麼樣的出生證?如果大藥房故意給許方開作廢出生證,則構成侵權,許方可以就此進行起訴。
二是要求徹查威威92年的戶口。很多正義主播因為威威沒有主動交代92年戶口信息而反水,田靜給出的說法是大人做壞事會瞞著孩子,威威只有95年身份證,對92年戶口信息並不知道。威靜的說法不論是否屬實,許方都有權利要求叔叔對這個問題給出官方說法,如果威威上92年戶口依據的出生證是許方的,問題就簡單了,如果這個出生證不是開具於大藥房,那麼問題就更簡單了。
三是提供92年有手環的直接人證。幾乎所有人都認為92大藥房有手環,可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敢於站出來做證,這只能說明要麼做證的風險比較大,要麼確實沒有手環。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當年沒有手環,主播尋找手環就不會遇到人為干擾。能夠做證的可以是當年的產婦,也可以是大藥房了解內情的工作人員,是否有人願意做證比的並不是記憶而是勇氣和正義。
四是病歷被非法塗改的鑑定報告。這是翻盤最為重要的證據,何教授雖說塗塗改改不能證明偷換,他的說法被認為是在掩護病歷,許方不應被迷惑,而應該堅定最初的判斷,真相就在病歷里。實現對病歷進行鑑定並不是遙不可及的目標,兩大律師應該動用一切資源多想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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