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28年房子事件」反轉:做人需知恩,切莫得寸進尺

2023-12-25     斑斕的向日葵

原標題:「忘記28年房子事件」反轉:做人需知恩,切莫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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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看過深圳「忘記28年房子事件」的新聞,最新進展也出來了,現住戶稱買房的時候被騙,會在下個月6號搬離,但希望原房主補償20萬裝修款。

這波操作也是亮瞎了網友的眼,來看看網友們怎麼說的:

「自己被騙找另一個受害者要錢是什麼原理?」「早點搬出去吧,要是我都會捂住眼睛不好意思,良心不會痛麼?」

事件原委是這樣:

張女士親屬江先生稱,1992年,張女士花費33.2萬元從一開發商手中全款購入了深圳市寶安區華天花園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隨後張女士輾轉多地工作,沒能及時為房屋辦理房產證。

今年4月,張女士委託在深圳市的親戚為這套房屋辦理房產登記手續,結果意外發現房屋內有陌生人入住,原本的毛坯房也變成了精裝修。

是不是挺驚奇的?還有人能忘記買了房,一忘就是28年,但事實就是如此,更奇葩的是被「鳩占鵲巢」了,所以才惹出來這檔子麻煩事。

現住戶

反應一: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

反應三: 可以騰房,但是希望原房主賠償20萬賠償款。

原房主

對於小林的訴求,張先生表示:

「那你要這樣說的話,我可以補償你裝修款。但是通過法律,我肯定也要追加租金。這樣的話,你自己去算。」

確實,房子是別人的,不是你的。現在別人要收回,還有什麼理由繼續占著?於情於理都該退房。

占了便宜還要反咬一口,現在還要求原房主賠償20萬裝修款。不知道感恩反而覺得自己還吃了虧,這臉皮也是夠厚了。

先不說房子是別人的,給你住了這麼久,按深圳現在的房價,據說房子已經價值600萬了,如果要算這些年的租金也不止20萬了。如果真要鬧起來,走法律途徑,你是討不到什麼便宜的,別自討沒趣了。

當真是人間百態,什麼人都有。這要稍微聰明點,或者有良心的話,也不會提出要跟原房主要裝修款的事了。

本來就住的是人家的房,人家沒先跟你要租金都是好的了,你倒好,反過來還要錢。

把別人的善良當軟肋,不懂得感恩的人,遲早得吃虧。

02

這讓我想起曉燕家的事,也是跟房子有關。

曉燕的父母是50年代的人,窮苦出身,她爸爸是木匠,媽媽是一個小學教師。

曉燕的媽媽嫁過來的時候,曉燕爸爸家裡當真是一窮二白。曉燕爸爸家是一個大家庭,那個時候是奶奶當家,曉燕的爸爸五姊妹,三男兩女。兩個姑姑還好,嫁得也早,家裡就剩下三兄弟。

曉燕的爸爸是三兄弟中的老大,二叔比她爸爸小了十來歲,小叔年紀更小而且身體也不好,體質弱,曉燕媽媽清楚地記得,她嫁過來的時候,小叔才十歲左右。

那個時候吃的是大鍋飯,住的是老房子,一大家子擠在一起。家裡的主要勞動力就是曉燕的爸媽, 他們不僅要做著各自的工作,還得擠時間去掙公分換錢,掙到的錢分毫不差交給奶奶。

本以為兩個叔叔漸漸長大,能分擔一下。事實卻不是如此,直到兩個叔叔都娶了嫂嫂,家裡依舊是曉燕爸媽為主要勞動力。最後曉燕的爸爸擔心兩個弟弟沒有一技之長,也讓弟弟們跟著他學木匠,希望他們將來不至於「沒飯吃」。

整整十一年了,曉燕媽媽操心大家庭心力憔悴,而且曉燕三兄妹也漸漸長大,兩個叔叔也都各自成家有孩子。 於是曉燕媽媽提出了分家。

最初是奶奶不同意,老人家覺得老大一家「有條件」,必須幫襯弟弟們。 但是曉燕媽媽很堅決,必須分家。 理由是既然都成家了,分開過才少了很多矛盾,總不能一輩子賴著他們夫妻倆。

事情沒有轉圜的餘地,奶奶最終同意。但是問題是只有一個老房子,必須造倆個新房子出來。

曉燕爸媽即使有怨言也同意,選了塊地,自己做磚頭,自己建房子,日子過得很艱苦,經常熬夜幹活,也落下了一身傷痛病。

還有一個新房雖然奶奶跟叔叔都幫忙,但也是曉燕爸媽出錢為主,所以的材料都是曉燕爸媽想辦法弄來的。

房子弄好了,原本曉燕爸媽應該是住一棟新房的,畢竟一磚一瓦是自己建起來的。但是小叔提出不同意, 覺得不公平,依然覺得曉燕爸媽有工作,占著「便宜」。

最後只能採取古老的抓鬮了解決問題,所幸曉燕爸媽抽到了其中一個新房,而想著住新房的小叔卻抽到了老房子。

本以為分了房就此打住,各自過各自的生活就好。貪心的小叔抽到老房依然不服氣,不依不撓,還要求曉燕的爸媽多出2000元給他們,原因是他沒有住到新房。

那時候的2000塊可不是一個小數目,要知道曉燕媽媽一個月也才十幾塊,曉燕爸爸的工錢也少的可憐。

這獅子大開口,繞是老實巴交的曉燕爸爸也怒從心起。原本掙的錢就全花在大家庭上了,建房子補貼工資還從曉燕媽媽娘家借了錢,這下更難了。

為這事,曉燕的爸媽沒少鬧心,而偏心的奶奶也站在小叔那頭,覺得他困難該幫,卻從來沒有考慮到曉燕家的困境。

也是從那個時候起,曉燕爸媽對奶奶開始有了怨言。怨歸怨,更堅定了曉燕爸媽分家的決心,於是咬牙省錢借錢,從牙縫裡摳出來也湊齊給他們。

終於是分了家,看著空蕩蕩的房子,曉燕媽媽也是高興的,即使奶奶到後來也是好的東西就想著分給倆叔子。

一家人原本好好的,因為分家房子的事情,鬧了個不愉快。即時過去好多年,這依然是曉燕媽媽覺得備受委屈的一件事。

小叔的貪心,真真傷害了她。想當初,曉燕媽媽嫁過來時,是像帶孩子一樣帶小叔長大的,小叔皮膚病嚴重,也是費了她不少心思去尋醫。沒想到長大後,成了「白眼狼」。

為了房子的事,兄弟間的緣分也淡了許多。

03

不論是親人或者陌生人, 只想強調一點,受人恩惠就得知恩圖報,沒有什麼是別人理所當然要幫襯你的,更不能得寸進尺。

懂的感恩的人,才會有大格局,凡事感恩在心,人生也會有更多的驚喜。

「忘記28年房子」事件還在發酵,我們期待有個好的結局,物歸原主,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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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過因為房子,還鬧過什麼奇葩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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