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賽柏藍
整理/半夏
新一輪執業藥師掛證大整治,開始了
1 新一輪執業藥師掛證整治,開始了
2019年的3·15晚會曝光了執業藥師「掛證」問題後,國家藥監局發文要求全國範圍開展整治執業藥師掛證行動。隨後,各地執業藥師掛證大整治的號角正式拉響。
如今,距離上一輪整治已滿一年,去年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今年到目前為止,已有多地已明確表態要求繼續保持打擊「掛證」高壓態勢,從嚴從重打擊「掛證」行為。據悉,目前已有多地開始行動,對藥店進行明查暗訪。
陝西:掛證大整治7天後正式開始
4月2日,陝西省藥監局發布《關於在全省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審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違規行為,確保藥品零售企業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開展經營活動。
按要求,零售藥店在4月10日也就是一周後,就要開始按要求自查自糾。
專項整治的時間安排為:
1、自查整改階段(4月10日-5月10日)
藥品零售企業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執業藥師不能在職在崗、處方藥未經審核銷售及使用不規範第三方遠程審方服務平台開展業務等問題主動進行整改,並將自查整改報告於5月10日前報各市(區)藥監分局。
2、監督檢查階段(5月1日-6月30日)
各分局要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對企業自查整改後仍發現存在執業藥師管理不規範、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使用的遠程審方功能流程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行為的,記入企業失信檔案,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並向社會公示。
3、督查指導階段(7月1日-7月31日)
省局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抽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推進不力及整治效果不佳的,將予以通報。
4、總結檢查階段(8月1日-8月20日)
各分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查處的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方面進行總結,並於8月20日前將總結報告報省局藥品流通監管處。
新疆:嚴查連鎖和單體,情節嚴重將吊證
4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印發《自治區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
根據通知要求,新疆本輪的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時間為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具體工作安排為:
1、企業自查階段(2020年5月—6月)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自查整改情況應於2020年6月30日前報送自治區藥監局藥品流通處,同時報送轄區地市級藥品監管部門。單體藥店自查整改情況報當地縣級藥品監管部門。
2、監督檢查階段(2020年7月—9月)
現場檢查採取資料查看、實地走訪、個別訪談等方式進行,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開展拉網式普查,被檢查單位包括連鎖總部、倉儲物流以及連鎖門店,對被檢查地2019年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體藥店進行隨機抽查。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檢查重點:
(1)是否按照「七統一」(統一品牌標識管理、統一藥品質量管理、統一採購管理、統一配送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網絡信息管理、統一服務質量管理)管理;
(2)配送中心(倉庫)是否與其經營範圍、設施設備相適應;
(3)是否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且與備案相一致;
(4)遠程審方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要求;遠程審方操作流程是否規範並嚴格執行等。
單體藥店檢查重點:質量體系文件、人員培訓、執業藥師在崗、處方藥規範銷售、藥品驗收養護等。
3、整改查處階段(2020年10月)
自治區藥監局將召開集體約談會,通報專項檢查情況及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處理結果:
(1)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視情節按照《藥品管理法》第126條「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2)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藥品管理法》第130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督促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
截至目前,除了陝西、新疆,湖北、江西、安徽、寧夏等藥監局也已下發通知,要求開始為期一年半的大檢查,其中執業藥師掛證整治仍是重點。
2 一批執業藥師掛證被罰
從各地近日的公告看,打擊執業藥師「掛證」仍在繼續。
3月24日,江西省藥監局發布了《關於撤銷溫某某等8名執業藥師證書的公告》。
公告指出,經省局藥品經營處、宜春和吉安市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發現宜春市溫某某等8名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現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書,不良信用記錄錄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系統,三年內不予註冊。
此外,在今年1月、去年12月,江西省藥監局分別發布公告撤銷33名、32名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的註冊證書,並將不良信用記錄錄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系統,三年內不予註冊。其掛證單位或受因連帶責任受到相應處罰,具體藥監局會做相應處理。
2月28日,福建省藥監局發布通告,撤銷並註銷一名執業藥師《執業藥師註冊證》。
通告顯示,該名執業藥師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福建省藥監局依法撤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並註銷該證書。
據賽柏藍不完全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已有74名執業藥師因存在「掛證」行為嚴厲處罰。
3 執業藥師掛證的根本原因
一直以來,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收入少地位低,是造成執業藥師掛證問題嚴重、在崗率低的主要原因。
有執業藥師表示,執考的試題題一年比一年難,花費那麼長的時間考下來,工資卻漲不了多少錢,這塊壓力還是比較大的,而且責任也比較大,工資薪酬和社會地位,都與其應有的不匹配的。
隨著各地藥監部門加大了對藥店的核查力度,藥店對執業藥師的需求短期內再次激增。有業內人士認為,因為供不應求,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搶執業藥師的現象,執業藥師的薪酬會被推高。
帶著疑問,筆者在前程無憂網站上查詢了全職執業藥師的招聘信息,一線城市的薪資水平稍微高些,最高能夠到8K~1W元,但大多數都是在4K-6K元/月的水平。
(截圖來源:前程無憂網)
雖然國家嚴打執業藥師掛證,但是仍然有不少人鋌而走險。最近,聽說掛證費用又漲了,有些地區能給到1500~2000元/月,且不用質量負責人,只做處方審核員,但是要求檢查能隨叫隨到,在當地無購買社保等,如果能掛質量負責人,價格則更高。
全職和掛著的收入對比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掛證,大家心裡應該很明白。一邊是執業藥師的工資待遇不高,一邊是藥店想省錢,這兩個情況剛好碰上,一拍即合,執業藥師掛證的現象自然就出現了。
業內有關專家表示,要杜絕執業藥師掛證問題,只整治是不夠的,應該從根本上提高執業藥師的社會地位,以及薪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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