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一青年一天兩次趕酒場 深夜送友被查獲

2019-07-25     都市融媒

7月23日23時46分許,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在臨夏線對一車牌號為晉MM6***的比亞迪牌微型轎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身上散發一股酒味,遂立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檢測,結果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5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將駕駛人張某某帶回大隊辦案區。經詢問得知,張某某(男,33歲,橫橋鄉人)上午和朋友在縣城一飯店喝了些酒,晚上又被朋友邀約到萬安鎮路邊一小店喝了幾瓶啤酒,酒足飯飽後,本應好好休息的他卻認為自己駕車技術高、酒量大,便毫無顧忌地開上自己的車送朋友回家,然而,令張某某萬萬沒想到的是,當他返回行駛到臨夏線78公里+50米處時被正在夜查的國道中隊民警查獲。

民警在對張某某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焦芮岩 趙慧榮)

責任編輯:閆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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