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李坤倩 通訊員 費國強)犯了錯、違了法就應該勇於承認,虛心接受處罰!可是有些人偏不,被交警攔下後還想出各種奇葩理由,試圖逃避法律責任,這樣的行為不僅毫無作用,最終還是難逃處罰!
7月21日21時許,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民警在運城西收費站入口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白色無牌轎車緩緩駛來,於是民警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張某辯稱車是從陝西買的,今天去4S店給整個車身貼了膜,4S店員工將車牌卸下來後,由於找不下陝西原配的固封螺絲就沒有安裝,把號牌放到家裡了,自己準備到陝西買到固封螺絲後再安裝。
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後,在后座腳墊下找到了號牌,張某頓時啞口無言!民警強調「想掛怎麼都能掛得上,不想掛怎麼都掛不上!」隨後對張某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後,對其予以2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張某表示願意接受處罰,對處罰結果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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