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財稅改革 專家建言探索數據財政

2024-06-17     第一財經

數字經濟發展對現有的財稅體制形成一定挑戰,中央要求謀劃新一輪財稅改革,而這一改革如何契合數字經濟時代、推動中國式現代化,顯然是一個重要考量因素。

6月15日,在線上舉辦的中國財政政策論壇上,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表示,當前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制度和財政產生挑戰。數字經濟時代下財稅體系涉及如何對數字經濟活動徵稅問題,包括是否基於數字資產開徵新的稅種;政府作為部分數據產權所有人,是否可能在數字經濟時代藉此取得財政收入。

近些年來,中國數字經濟保持較快增長,2022年數字經濟占GDP比重超過了40%,而相應的數字財稅方面也取得進展。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稅收研究所副所長謝波峰在論壇上介紹,在數字經濟發展格局下我國的數字財稅形成了相對良好的局面。比如全國超過95%的涉稅市場主體註冊使用電子稅務局,通過數字化的形式進行涉稅事項處理。目前所有省份全部實現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上線運行,截至2022年底覆蓋了3700多個財政部門和60多萬家預算單位。

「數字財稅的建設不僅是新一輪財稅改革建設內容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影響了新一輪財稅改革的成效。未來數字財稅建設面臨兩部分內容,分別是財稅管理數字化,以及經濟數字化引起的財稅政策和管理的創新。」謝波峰說。

當前的財稅制度建立在工業經濟時代,而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作為一大生產要素,數據產生的價值越來越大,稅收制度如何匹配取得相應稅收收入,成為目前業內熱議的一個關鍵點。

羅志恆認為當前財政面臨緊平衡態勢,宏觀稅負較低,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滑,需要構建數據財政體系,探索新的收入來源,比如目前熱議的數據財政。

「如果數據要素產生價值是屬於全社會的,政府以稅收方式籌集一部分收入,用之於民,改善民生等很有必要。但既有稅收體系難以適應數字經濟、數字要素等新特點。隨著數字經濟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的出現,使得納稅人、稅基、稅源、交易性質、稅收管轄地等難以界定,對現有財稅制度形成挑戰。」羅志恆說。

當然,現有的相關稅種也能夠對數字經濟活動徵稅。比如根據羅志恆研究,目前網際網路相關服務業或數字經濟領域中,稅收收入基本來自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三大稅種。其中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收入在網際網路行業中占稅收比重較小,這值得反思,即增值稅是否需要做些改進以匹配數字經濟發展時代。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稅研究中心副秘書長蔣震在上述論壇上認為,數字經濟下財稅制度創新要回到社會化生產的概念。比如,可考慮圍繞價值流轉方面的變化來建立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流轉稅制度。

除了對現有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進行改革,以適應數字經濟外,業內另一種觀點是開徵數字服務稅等。目前學術界對數字稅是否徵收、如何徵收等並未形成共識。

數字經濟時代下,企業加大數據資源投入產出,目前財政部等也在推進數據資源作為資產「入表」,專家認為有利於降低部分企業資產負債率並提高利潤,有助於財政收入增加。

復旦大學計算機學院教授朱揚勇在論壇上稱,財政部鼓勵數據資產「入表」,一季度有一些上市公司做了「入表」,「入表」看上去容易,但在會計記帳等技術上有很大的挑戰。

政府作為公共數據所有者,通過盤活數據資源,對數據轉讓等獲得財政收入,也被認為是一種增加收入的方式。此前也有一些地方在探索將政務數據等以特許經營項目出讓形式拍賣。

「構建數據財政體系需要解決一些問題。比如數據資產權利歸屬問題,這是後續利益歸屬、利益分配的前提。數據資產拍賣等如何科學合理定價,也是一大問題。」羅志恆說。

朱揚勇表示,在整個數據財政探索中,技術難度非常大。未來相應財稅制度設計中,要考慮技術上的可能性,只有技術上有支撐才能推進這項工作。建議可在地級市先行開展數據財政探索,對政府數據資產投入產出做適當分析,以便作為政府將來如果收費或收稅的依據。政府的數據資產的建設和運營制度體系也要進行試點,以便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體系,形成一個良好的關於數據的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的財稅配套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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