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不僅路邊的野花不要隨便踩,路邊的枯死樹也不能隨便砍,前不久,張老漢就因為砍了村裡的樹而被逮捕。
張老漢,年近七旬,住在北京市順義區一個村子。2021年7月,張老漢發現,村委會在村路兩側種植的楊樹已經枯死了。於是,他就想砍點死樹賣錢。
砍來的12棵枯死樹,一部分被張老漢賣了錢,餘下的被鋸成小段,堆放在家裡。2021年9月,在砍伐同村老王家承包地里的楊樹時,張老漢被逮了個正著。老王報了警。
經鑑定,從2021年7月到9月,張老漢採伐楊樹16株,立木蓄積共計3.35立方米,市場價值1206元。按照盜伐林木罪相關司法解釋,採伐林木達到立木蓄積兩立方米就屬於數量較大的立案追溯標準。
因涉嫌盜伐林木罪,張老漢被順義檢察院批准逮捕。可張老漢卻認為,自己砍的是枯死樹,不是活樹,沒有違法。
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張老漢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但礙於面子,固執的張老漢仍然不願與老王協商賠償事宜。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了解到張老漢十分疼愛上大學的孫子,檢察官決定用親情來感化張老漢。
張老漢向老王賠禮道歉,並賠償了2000元,兩人握手言和。但從法律層面講,張老漢的行為確實觸犯了刑法,是否要對張老漢提起公訴?順義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研判。
檢察官告訴記者,雖然張老漢免於刑事處罰,但因張老漢砍伐林木的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此案同時被移送至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監察部門。
法律不是冰冷的,如何在維護法律公平時,保持人性溫度?順義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創新承擔責任的方式,經實地調研,檢察機關給出了「以勞代賠,落實生態修復」的方案。也就是讓張老漢在被砍伐樹木原址,重新種上樹苗。張老漢欣然同意,立即簽署了替代性修復生態損害賠償協議。
記者:郭晶 攝像:吳建峰
編輯:龐梓萌 責編:水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3b852079566dad63a70facb0396f9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