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資為父母購房,父母去世後卻被弟弟一人獨占,我該怎麼辦?

2019-12-05     TV法律微服務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帳。關係再親密的親人或者朋友,錢財往來上也不要馬虎。古往今來,不知多少至親好友,都是因為「金錢」二字最終翻臉。在金錢面前考驗親情和感情,最終都不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所以小編奉勸廣大朋友們,如果你真的很珍惜一段友情、親情、感情,最好不要和金錢扯上關係。

今天來到欄目中尋求幫助的曹先生,出於孝心與弟弟共同出資為父母購房,如今父母離世,房子卻一直被弟弟占據,曹先生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王小艷律師和雷家茂律師將在節目中跟曹先生好好聊聊共同出資購房的那些事。

案例回顧

2005年,曹先生兄弟兩人出於一片孝心,經過協商決定共同出資以全款現金支付的方式,為父母購置了一套房子養老。當時兄弟二人每人出資不到20萬元,房產證上寫的是哥倆的名字。

2012年的時候,弟弟因為婚姻變故,提出自己沒地方居住要求搬去與父母同住,出於親情的考慮曹先生便同意了弟弟的要求。弟弟一家搬到這套房子中,一住就是7年,直到2013年父親去世,2018年母親去世後,弟弟依然不願提出與曹先生分割這套房產的問題。

多年來,曹先生稱自己一直沒在那套房子中居住過。對於弟弟一家獨占7年房產的問題,曹先生心生不滿,認為房子明明也有自己的份額,可弟弟卻遲遲不願分割,也不願支付給曹先生相應的租金。曹先生該如何做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讓我們看看王小艷律師和雷家茂律師怎麼說。

律師支招

在聽完曹先生的陳述,看過提供的相應證據後,王小艷律師認為,房子的產權是明晰的,曹先生擁有該房產一半的所有權,擁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目前的情況相當於曹先生的權益被弟弟剝奪了。

雖然理論上曹先生擁有一半的房產,但是從實際操作上,房子很難強制性進行分割,要求兩家人一人住一間。建議曹先生先跟弟弟協商解決,因為家庭成員之間的訴訟,法官在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家庭成員的關係以及日後的執行。而且本身通過訴訟解決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跨度,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和成本也是比較高的。所以王小艷律師建議曹先生,如果能協商的情況下,儘量先與弟弟協商解決。如果實在無法協商,曹先生可以提起物權糾紛的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了解了曹先生的相關情況後,雷家茂律師表示,從房屋的權屬上看,是按份共有的狀態,也就是說曹先生和他的弟弟雙方都有平等的權利。現在弟弟的做法是完全獨占了房屋,排斥作為哥哥的曹先生進入使用,從弟弟的做法看肯定影響到曹先生的使用權,曹先生可以以起訴的方式要求分割房產或者要求弟弟支付屬於曹先生出資比例的租金來解決問題,維護自己的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ljS5G4BMH2_cNUgnRR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