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搭夥半年分手,大媽:他真不是東西,大爺:你是誰家大小姐?。這其中是發生了什麼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64歲,江大爺
女兒有了自己的家庭,她們也在忙著賺錢,所以就沒有什麼時間回來看我,我一個人生活,平時喜歡去公園和大家一起打牌聊天,在打牌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小我10歲的陳阿姨。她開起來很嬌小,年輕的時候是做舞蹈老師,我和陳阿姨性格挺像的,都是喜歡比較安靜的人,所以我們就很快熟悉起來。
認識不到兩個月,我就和陳阿姨搭夥了,我想著以後不會孤單了,身邊也有人可以說說話了,我心裡是十分高興。但是沒有想到和陳阿姨搭夥後,我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變化,陳阿姨不喜歡下廚,也不喜歡做家務。
我一個人生活的時候,家裡都會弄得乾乾淨淨,自從陳阿姨搬來,我的家裡比以前亂多了。陳阿姨不會主動去整理,每次都是我收拾,我覺得兩個人生活,我就讓著陳阿姨一些,這樣才不會影響彼此的感情。
但是後來陳阿姨的兒子在外面惹是生非,因為喝酒之後和人發生了衝突,陳阿姨兒子把別人打傷了,需要賠償5萬塊錢醫療費。陳阿姨就找我要這筆錢,我想著5萬塊錢不是小數目,我自己的存款也沒有多少,何況我也才和陳阿姨搭夥三個月,所以我就想著這筆錢是借給陳阿姨的,讓她寫欠條。
陳阿姨卻不願意了,她大聲說:「沒有想到你那么小氣,我們現在一起生活了,我的兒子就是你的兒子,讓我寫欠條我不幹!」我和陳阿姨因為這件事發生了爭吵,本來想著和陳阿姨好好協商,哪裡知道她在外面到處說我壞話,說我是鐵公雞,真不是東西。
我實在忍不了了,我對陳阿姨說:「搭夥後菜飯都是我做,家務也是我負責,你就顧著享受,你是誰家大小姐?現在又在外面說我壞話,我實在不能忍了!」搭夥半年後,我向陳阿姨提出了分手,我覺得她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想著都是自己的利益,我還不如自己一個月過呢,舒坦自在也沒有那麼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