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購買意外險,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能夠在意外來臨時,減緩因意外事故而產生較大的家庭經濟損失。然而,就在前段時間,山東的一名老人在駕駛電動車時,不幸和一輛貨車相撞,老人當場死亡,當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理賠的時候,卻被對方給拒賠了。
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01、真實案例
去年年底,62歲的王某在當地保險公司買了一份家庭綜合人壽保險,附加人身意外險保障,保額22萬。然而,就在今年3月份,老王駕駛電動車在路上行駛的時候,不料被一輛同向行駛的小貨車撞倒在地,因貨車速度過快,老人躲避不及時,因此這場事故直接導致老人失血過多死亡。事故發生後,老人家屬一方面和肇事車主協商賠償事宜,另一方面也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身故理賠金賠償。
但遺憾的是,保險公司最終以「電動車未取得駕駛證」為由,拒絕了家屬的申請。為此,老人家屬十分生氣,並在協商無果後,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按要求理賠22萬理賠金。
02、案例分析
人都死了,為什麼保險公司還不賠?法院怎麼判決?
在法庭上,保險公司認為,被保人王某沒有取得駕駛證就上路行駛,屬於違法駕駛,而因違法駕駛出現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用賠償。
但對於保險公司給出的說法,法院卻不以為然,法院認為,雖然王某存在無證駕駛行為,但在王某的保險合同中,並沒有做出明確的免責規定,所以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按約定支付22萬身故理賠金。
那從上述案例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其實保險理賠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難,在申請理賠時,只要我們注意其中的一些重要細節,保險公司都會按約定理賠。
那我們在申請意外險理賠的時候,到底該注意哪些細節呢?
03、意外險怎樣正確理賠?我有2點建議
(1)第一時間報案
意外險理賠對於時間要求非常嚴格,通俗來講,即我們被保人在發生事故後,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案,這樣不僅能加快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的效率,還能及時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的準確性。一般來說,被保人在發生事故後2天內,是最佳的報案時間。如果錯過了,或多或少都會對保險理賠產生影響。
(2)備齊理賠資料
被保人在遭遇事故後,除了要第一時間報案,備齊理賠資料也是必不可少的關鍵。不同的意外事故,理賠資料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但最常見的情況無非以下兩種:
a、被保人意外身故:要準備材料為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意外事故證明、理賠申請書、用來確認受益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受益人銀行卡複印件、戶籍註銷證明、死亡證明、喪葬或火化證明;
b、被保人意外傷殘:要準備材料為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理賠申請書、意外事故證明、用來確認受益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受益人銀行卡複印件、殘疾鑑定書即可。
其實,保險買對了,一種就夠!但買錯了,也只是浪費錢!如何讓一張保單,成為家庭最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