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個先到!」這是保險行業經常說的一句話,但並不是空話。
的確,意外無處不在!我們無法控制意外的發生,唯有通過投保意外險來轉移風險,將意外所造的損失降到最低。
今天我們通過一個天價保險拒賠案例,一起來聊聊意外險的那些事兒。
一、真實案例
2015年5月,重慶市民王某駕駛轎車行駛在鎮護國水庫路段時,因下雨導致路面濕滑,轎車衝出護欄墜入到側方水庫中,王某不幸身亡。事故發生後,王某妻子帶著丈夫生前投保的多份意外險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1300萬,但卻遭到保險公司的拒賠。
隨後,妻子王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進行辯駁。
二、案例分析
人都已經死了,為什麼保險公司還不賠?難道保險公司在故意找茬?
在法庭上,保險公司認為,被保人王某在2015年4月10日到2015年4月25日半個月連續向7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身故保險,其選擇保險產品時均選擇意外身故類保險產品,對意外醫療類保險產品或者不投保,或者僅投保幾千元,這完全違反常理,可能涉及騙保行為。
不僅如此,保險公司在調查時還發現,王某生前在投保時提供的信息和真實信息並不相符,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做承保決定,所以保險公司認為,自己無需承擔理賠責任。
但法院並不認同,法院認為,王某死亡屬於交通意外事故引起,是意外傷害事故,屬於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同時,根據「屍檢報告書」內容顯示,王某死亡是溺水所致,並非身體內部原因引起,符合「非疾病的、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事故特徵。
此外,保險公司雖然多次強調王某存在騙保嫌疑,但從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所以法院最終判定,保險公司應向王某家屬賠償1300萬保險金。
三、意外險如何順利獲賠?謹記這2點
其實上述糾紛的主要爭議點就在於「王某死亡是否屬於意外」,而法院的最終說法,也充分證實了王某的死,純屬意外導致,所以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可見意外險理賠並沒我們想像的那麼難!
為避免大家以後在理賠時被拒,我給大家總結出以下2點:
(1)投保前看清楚免責條款
如何判斷自己的意外事故能不能賠,首先一定要滿足「突發的、外來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這4種硬性條件,其次我們還需要注意,看清楚合同的免責條款,一般來說,像猝死、中暑、食物中毒等等,這些都是意外險明令的免責項目,即使被保人正常參保,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2)堅決反對蓄意騙保
無論是意外險、重疾險還是醫療險,都不允許騙保的情況發生。騙保的情況有多種,除了「自殺騙保」, 還有「帶病投保、提供虛假材料、偽造事故」等等,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常見的一些騙保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騙保屬於違法行為,輕者會被保險公司拒賠,重者還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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