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危只是藉口,你想白拆還不明著說,我又不傻

2019-11-22     沈玉潮律師

拆危只是藉口,你想白拆還不明著說,我又不傻

安徽的姜先生前段時間打來諮詢電話說,自己在安徽某市擁有合法的房屋,但是房屋在被政府劃歸征地拆遷範圍後,雙方就補償事項沒有達成一致,隨後不久,安徽某市的相關部門就將姜先生家的合法房屋認定為危房。姜先生總感覺自己家的房屋雖然有點舊,但總歸算不上是危房,於是尋找到浩碩律師進行相關諮詢。

一、危房的定義

「危房」,即危險房屋,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可知,危房是結構已經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屬於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結構和承載能力的房屋,且該類房屋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

目前危房的認定標準,主要劃分為四類,即A級非危險房、B級危險點房、C級局部危險房以及D級整棟為現房。

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可知,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可以持有證明其具有相關民事權利的合法證件的情況下,向當地鑑定機構提出房屋安全鑑定申請。

二、危房不是必須被拆除

根據該規定第九條可知,房屋若被鑑定成危房,不一定必須要拆除,可以採取以下的四種措施進行處理,即(1)對於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後,尚能短期使用的房屋進行觀察使用;(2)對於採取適當技術措施後,可解除危險的房屋直接進行使用;(3)對於沒有修繕價值,暫時不便進行拆除,但又不危及相鄰建築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則停止使用;(4)對於整幢無修繕價值的危險房屋,則立即進行整體拆除。因而房屋在認定為危房之後,不一定必須要進行拆除,若徵收方認定房屋是危房發出拆除通知時,被徵收方一定要及時諮詢律師和房屋鑑定機構判定房屋是否只有拆除這一種方案。

三、危房拆遷補償

危房拆遷補償和普通房屋拆遷補償不同,二者在拆遷待遇上差別較大。對於危房拆遷而言,在遇到拆遷時,政府根據危房的不同等級給予不同數額的補助,且補助數額較低,並不能保障房屋拆遷以後的生活水平。而對於普通房屋拆遷,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其補助數額較高。

由此可見,徵收方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若將房屋界定為危房,可以節省大量徵收拆遷成本。在實踐中,由於利益的驅動,很多徵收方將正常房屋也認定為危房,從而在拿回土地的同時,降低補償成本,嚴重侵犯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危房鑑定程序相當嚴格,當被徵收人在房屋征地拆遷過程中,如果房屋被認定為危房,應當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七條的相關規定,向當地鑑定機構申請鑑定。若房屋達不到危房的鑑定標準,徵收方就進行強拆,則強拆行為屬於違法,被徵收方一定要及時諮詢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6-6qlG4BMH2_cNUgQnL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