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收了錢卻不辦事?國家出台新規:業主有權更換物業,不走就罰

2020-05-07     成都房天下

你有遇到過讓你頭疼的物業嗎?或許很多人此刻正在經歷著和物業的鬥爭,要麼因為物業費而和物業吵架,要麼是因為物業某個規定不合理而在和物業理論。隨著時間的推移,物業顯得越發不受管控了,一些小區的業主就跟犯人一樣受著物業的管控。於是希望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多了,然而呼聲呼了這麼久,也沒見有啥效果。

作為一個盈利性質的組織,物業往往和開發商綁在一起,所以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是無法選擇物業的,而是開發商配備好的物業來管理小區。然而,遇到好的物業還好,遇到不講理的物業,態度不好的物業,那就有得業主煩心的了。



辛辛苦苦買的房子,住進去卻一點也不開心,這不是大家願意得到的結果。

終於!物業的好日子就要到頭了!你還不知道嗎?

這不,北京市就在前段時間時間發布了物業新規,物業的相關問題終於被國家重視了起來。規定提出,將於2020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物業管理條例。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

1、業主大會可以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人或者不再接受事實服務等。這一條將對物業形成的有力震懾!

2、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自規定時間屆滿次日起處每日一萬元的罰款。如果更換後,物業不願意搬走的話,就罰到他頂不住,到時候自然就只能乖乖捲舖蓋走人了。


而5月1日已經過去了,這一規定如今已經開始實行,雖然暫且只是在北京,不是全國性的,但相信只要效果好,其他地方也有實行的可能性!

所以說,黑物業的好日子到頭了,這下你不走也得走,除非是你想被罰款!

黑物業如此之多,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一兩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是大家心裡卻清楚的很。一些人完全已經接受不了物業的存在了,巴不得物業退出,業主自己管理小區。然而理智的人也清楚,物業既然存在,存在即合理,不能因為一些物業存在的問題,就否定了所有物業。所以,在沒有找到合適的管理小區的組織下,物業還是可以繼續管理小區,就是物業該做出改變了,否則誰也救不了你。

物業作為服務行業,業主是顧客,是上帝,為何不少物業卻擺不正自己的位置,為了利益不分青紅皂白的惡意對待業主?為何物業收了錢卻不辦事?為何有些規定明明不合理卻想矇混過關?為何物業不能多替業主考慮呢?

如今,有了法律法規的約束,未來物業公司再也不能隨心所欲的「浪」了,如果繼續我行我素、毫不收斂,將會面臨著被取締的風險,想繼續賺黑心錢?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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