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講了一個觸動人心的故事。
36歲的小陳,人近中年,被單位解聘,在體制內待久了,一無所長,恰逢女兒出生、房租水電開支、老婆工作被裁,還好平時有做飯的愛好,他干起了深夜外賣,勉力支撐一個家。
故事很俗套,卻直擊每一個大都市「蟻族」的內心,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描寫,是他與房子屢次擦肩而過的故事。
2006年時,他做房產中介,想到了房價會漲,但是家裡沒積蓄,手裡沒存款,不敢買。
2009年,成都房價起飛,「約父母去看過房,幾乎要確定了,最後還是沒買」,因為要賣掉父母的養老房,還是不敢。
2013年,房東一套164平的房子賣88萬,小陳依然嫌貴,不久,那套房賣了105萬,半年後漲到了130多萬。到了2019年,小陳已經斷了在成都安家的念頭。
過去十多年,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擁有過類似的經歷。
不管是誰,只要有膽量,敢加槓桿,敢借錢,敢負債,買房就會成為一件「躺著賺錢」的事,小陳沒有做到,於是他只能選擇在單位做合同工,辭職、被裁、做外賣、在大都市裡苦苦支撐。
然而,2019已經過去大半,現在去買房,還能否延續曾經的套路?到底是「躺著賺錢」還是「賠本買賣」?
筆者認為,後者可能性更大,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LPR與房貸利率掛鉤,農地入市,樓市大「變局」已至。
在8月25日,發布了房貸利率調整的公告,自10月8日起,房產按揭貸款利率機制,從過往的「基準利率乘以上下浮比例」,改為「LPR+加點」,按揭利率的「錨」,不再是基準利率,而是LPR。
什麼叫LPR?
簡單點說,是利率的報價機制,每個月都會發布一次,房貸利率目前參照的是5年期LPR(4.85%),至於各地上浮多少,要看不同情況而定。
對於絕大部分城市來說,如今的房貸利率,不管是參考基準利率還是LPR,都極大的抑制了非理性的投機情緒。
與此同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近日得到修改,從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進行了制度完善。
其中,最大亮點是掃清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障礙,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市場舉措終於取得突破。
說白了,以前農地是不能進入土地市場的,由此造成了很「矛盾」的現象:農民在城市裡打工,家裡的宅基地卻在荒廢,城市裡一房難求,想增加供地又不能從農地入手。
農地入市一旦放開,未來長時間內,肯定會增加房地產市場的供應體量,庫存緊缺的城市可以多供地,房子難賣的城市可以少供地,從土地市場這個源頭來調節房價。
這兩個消息,一個與房貸利率有關,跟LPR掛鉤後,也就意味著資金更多的向實體經濟、剛需族傾斜,農地入市後,租賃房、保障房的體量會顯著擴大,這兩件事,都改變了樓市的大局。
第二,靠買房掙快錢的「躺賺」模式已經過時。
過去十年,很多城市的房價翻了一倍都不止,即使僅按照一倍計算,年化收益也有7%,如果租金收益率按照3%估算的話,整體也能夠支撐10%的利率水平。而享受房價漲了幾倍的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資金成本可以更高。
舉個例子,我國1年期房地產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基本都維持在8%以上,開發商顯然能夠承受8%的資金成本,說明蓋房子的收益要遠比8%高的多。
對購房者來說也是如此,不管是借錢、貸款、消費貸、六個錢包,資本成本不管有多高,都能夠通過房價上漲的巨大差價回本,轉手就能賺錢,比做生意、上班強得多,這就叫「躺賺」。
然而,這種賺錢方式必須要建立在房價持續上漲的基礎上,一旦樓市進入「穩中有降」的格局中,房價不漲,對房產持有者來說與下跌無異,「虧錢」將是必然。
舉個例子,假如一個城市的房價未來5年維持在1.3萬-1.5萬之間,房貸利率維持上浮20%的水平(首套房),加上房屋裝修、折舊、物業費、水電費、初期還貸巨大的利息支出,房價只要不漲到兩萬以上的水平,那買房就是「賠本買賣」。
第三,租售比創新低,房價收入比創新高,樓市的估值「很貴」。
以上海為例,2007年浦東房價大約1.5萬元/平米,60平米的房子出租,月租金不到3000元,摺合租金回報率大約3.5%。
到了現在,同樣的小區已經漲到了8萬元/平米,同樣還是60平米的房子,月租金漲到了6000元,租金回報率大約是1.5%,創出十年以來的新低。
這說明什麼問題?即便在最發達、人口流入最充分、資源最稠密的一線大都市,房租漲幅也遠遠跟不上房價的漲幅,更不說廣大的二線以下城市了。
數據顯示,當前我國絕大部分城市房價收入比都在15倍以上,而國際上主要經濟體一般都在10倍以內,也就是說,一對夫妻不吃不喝15年才能買得起房,如果加上吃穿用度,可能需要30年。
綜合租售比和房價收入比這兩個數據,不難發現,相比過去十年,樓市目前的「估值」已經很貴,說白一點,房子固然好,但不值這麼多錢,好比買入了一件價格高估的商品,未來不賠錢已經值得慶幸,更不用奢望「躺賺」這件事了。
針對這個問題,經濟學家李迅雷用「4字」道破了未來的趨勢:零和遊戲。
9月7日,中泰證券經濟學家李迅雷發文指出,一個本身價值100元的商品,甲如果能夠以150元的價格賣給乙,那甲就相當於賺了乙50塊錢;如果乙再以210塊錢賣給丙,那麼乙相當於賺了丙60塊錢。
如果這個時候商品的價格又回到了100元,那麼丙相當於就損失了110元,而甲和乙賺的錢的總和恰好也是110元。
所以,李迅雷指出,純粹賺資本利得的錢,就是個「零和遊戲」,前人賺的是後來人的錢,而一旦價格向基本面回落,最後一個持有資產的人就要承擔全部的損失,損失的金額就是前人們獲得的收益。
內行人說得這「4字」,一語道破了房地產市場的規律,過去這些年,樓市「躺賺」的運行機制就是如此,先發者賺後來者的錢,「擊鼓傳花」的遊戲總有終結,誰來接最後一棒,誰就會成為那個做「賠本買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