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些,要趕快避開!拆遷中的「雷」踩中就難受

2019-12-31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大意失荊州」,在拆遷中最重要的是什麼?當然是就業補償協議!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是一個特別關鍵的問題,最終能得到多少補償?未來的生活會有多美好?成敗就取決於此,這也是為什麼簽訂協議也是與陷阱聯繫最多的環節。

拆遷方大多在拆遷補償協議中埋著「隱形地雷」,而被拆遷方沒有經驗,對「埋地雷」一竅不通,一旦「觸雷」,很容易受到傷害。

那我們應當怎樣面對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呢?律師將給大家做一個分析,請注意躲避「雷區」:

拒絕公開!

在一些地區,律師聽到很多朋友說:「拆遷方對於征地拆遷的批覆和公告根本不會給看,即使貼出來,我們也不知道是否合法。」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有一個通知,我們可以根據有關法律程序做個比較,律師也可以幫助你分析注意事項和合法性,但如果沒有通知,征地拆遷的口頭通知,你應該做什麼呢?你認為這合法嗎?

1、這也是最常見的違規形式之一。通常發生在農村地區,被徵收方沒有發布土地徵用的批准公告,也沒有徵收的聲明和補償問題解決計劃,隨便定義補償標準,實際上看準了大多數人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知識不健全的弱點。

2、關於宣傳的「紅頭文件」,我們可以直接讓他們出示,或者在當地部門或省市信息平台上查詢你們當地的征地拆遷項目是否有徵地批准文件等,這一環節涉及信息披露。當然,如果他們不能拿出或查詢沒有批准,那麼拆遷方就不能證明土地徵收拆遷的合法性,那麼律師在此提醒大家學會說「不」!。

3、口頭通知或承諾也是一個明顯的「雷區」。無論口頭承諾給你帶來多大的好處,如果沒有形成法律文書,沒有證據證明,拆遷方可以隨時反悔,這是拆遷方讓大家趕快簽字的一個手段。

誰拆遷誰說了算!

關於這個「雷區」是朋友們最有可能被困住的地方,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經歷過土地的徵收和拆遷,所以我們不知道拆遷方和自己應該做什麼,然後很有可能被拆遷方利用。

1、拆遷方採取空白安置協議讓你來簽,用各種「誘餌」來引誘,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如果你簽了,你就會落入這個「坑」,對方就擁有了主動權。

2、律師再次提醒大家注意這一事實,若是安置補償協議中規定的主要內容不詳細,不清晰、不具體,不完整或沒有公章,請不要簽字,也不要將原來的房子的產權證書給土地拆遷方。

律師提示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必須要說明的內容:

(1)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2)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3)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4)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5)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6)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先搬遷,後補償,不走就扣錢!

這個也是非常常見的。俗話說「不見兔子不撒鷹」,不管是農村土地徵收還是城市房屋拆遷,都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大原則。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徵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行政機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3、律師代理的案件中,很多拆遷方就是先要求被拆遷人騰退房屋,然後再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有些被拆遷人面臨「拆了舊房,沒房住」、「拆了房子,拿不到補償款」的被動局面。

要求籤保證書:不信訪,不請律師!

鑒於此條律師建議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隨意簽字,這種現象一定有問題。否則為什麼要限制你的合法權利?不要簽!而且在許多情況下,這種私下限制權利保證書沒有法律約束力。

用10年前的拆遷補償標準補償!

「過時」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律師曾經給大家討論提示過的一個話題,而是拿著一些過時文件或拆遷補償標準來談拆遷。

1、根據法律規定,律師提示大家必須要遵守兩大原則

(1)房屋徵收應當參考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同類房屋的市場價值來補償。

(2)征地拆遷要確保被拆遷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在此,律師提醒大家:如果你對你的賠償標準不滿意,請不要急於簽字,並與對方積極協調,協調不成即可採取法律權利進行過維護。用舊文件或舊補償標準來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又不出示公告批准和補償安置方案,拆遷人要做的顯而易見。

強拆威脅!

「快給我搬出去,否則十天內強行拆除,後果自負!」大家熟悉這句話嗎?律師曾從一位朋友那裡聽說,他受到拆遷隊的威脅,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拆遷人補償也不談了,而是直接告訴你,儘快騰空房子,這時要小心,70%可能是拆遷人要拆了你的房子,並且是非法強制拆遷。

預防非法強拆的方法(這種方法如果有必要可以留言)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一定要提前做好準備。如果不存在徵收決定公告或徵收賠償決定的公告,請聯繫專業律師幫您分析和控制風險,用法律為自己伸張正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cEKgZ28BMH2_cNUgOKG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