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模式顾问:合伙开公司必须要知道的几种股权设计结构

2019-09-01     陈丹社群模式顾问

最近我非常好的朋友遇到点麻烦事,作为创始人的她,把公司做到资本进入以后,发现股权结构有严重问题。

三个创始合伙人,股权比例43:33:33

创始人(我的朋友):34%、A合伙人:33%、B合伙人:33%

我的朋友属于那种实实在在干事的类型,对外交和搞资源方面不太强项,就让A合伙人做董事长CEO,而创始人任总经理。

为了能让资本投资人进来,A合伙人开始起心篡权,想自己拥有绝对控股权,于是A合伙人与B合伙人达成私下协议。B的所有股权无偿赠予A代持。就此我的朋友,呕心沥血经营6年的公司,创始人失去控制权。

现阶段AB合伙把创始人赶出公司,这也是不懂股权造成的后果,不利于公司发展不说,当创始人失去控制权以后。AB就有很多办法挤兑创始人。

下面我来讲讲股权比例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两个人合伙

关于股权比例,建议8:2,或者7(67%):3(33%),让带头人拥有绝对控制的权力,这种股权分配方案,可以说是两个人合伙最安全、最稳健的合作方式。两个人常见错误的分法有以下几种,需要规避:

1、50%:50%

——翻看真功夫的案例,导火索就是因为股权比例的平均分配,导致权力的抗衡,甚至引起股东家族内斗,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股权布局的问题到目前仍然影响着真功夫实现上市的梦想;

2、90%:10%

——这种结构,如果是在两个人合伙并且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引进新合伙人的情况,可以理解为创始人吃独食,股权比例悬殊太过明显,不利于小股东发挥积极性;

3、51%:49%

——这种分法也是非常常见,这是典型的江湖情谊式的分法,但是江湖情谊是代替不了管理,很难让企业久远。

为什么呢?

从股权的权力上来讲,等于两个人说了都算,这等于两个人说了都不算。51%拥有对一家公司的相对控制权力,而34%拥有对一家企业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严格来讲,大家可以都说了算,较起真来,其实是谁说了都不算。

我们可以想想,如果51%比较强势,49%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要么妥协,而妥协下的合伙通常不会长久,只会积怨,导致矛盾的爆发。

二、3个人或4个人合伙

三个人合伙,大股东股权比例大于二股东和三股东之和最好。

最常见的错误分法:48%:47%:5%,这种情况下,会导致公司的决策权飘忽不定,而5%的持股者的支持将成为另外两位股东的拉拢对象,不利于公司决策权的稳定性。

如果5%的股东没有大局观,甚至可能通过自己的微妙角色,推动大股东和二股东的股比调整,这种结构极有可能造成小股东掌控大股东的闹剧。

另外:33.4%:33.3%:33.3%的比例也是常见的。我这个朋友就是如此,三足鼎立,将公司拖进进入一个不可调和的境地,三方均失去信任,公司的内部管理解决混乱,股东之间大量的时间在内耗。

两位小股东抱团篡权,导致创始人出局。而公司在从0到估值2亿,近两年的发展势头非常的好,如果三方能友好协商,能齐心协力,已经将公司做大做强,前途非常好。

只可惜目前天使轮1000万资金快用完了,创始人出局还拿不到钱。三方信任全无,创始人找不到平衡。目前公司属于敏感期不便透露名称。

创业者要避免以下几种股权设计结构:

33.3%:33.3%:33.3%,均分,你可能不信,工商局在注册的时候可是认可这种注册比例的,可是还有0.1%哪去了?有时差之这一毫厘,可能会谬以足千里。

35%:18%:18%:29%,这是典型的博弈型,合作起来大家都不会轻松;

95%:3%:2%,创始人吃独食;

40%:40%:20%,三股东会绑架大股东与二股东;

40%:30%:30%,雷士照明的最初股权结构,让创始人吴长江吃了大亏,这种比例,也很常见;

45%:45%:10%,当年爱多VCD胡志标的案例还历历在目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x6i7WwBJleJMoPMGqu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