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李星星,和洛丽塔们

2020-05-03     第十放映室

2017年4月27日,台湾青年作家林奕含在公寓上吊自杀。

在她去世的第三年,互联网再次迎来对她的集中注视。

无疑,#林奕含去世三周年#登上热搜,是公众意志对鲍毓明掉出热搜的不满与反抗。

“书里的李国华并没有死,也不会死,这样的事情仍然在发生。”

诚如林奕含所言。


在“女孩'爱'上诱奸犯”这一类似的叙事路径下,林奕含成了李星星(化名)的镜子。

她的经历和言论,对李星星来说,以及对公众如何看待李星星来说,都具有了强烈的参照意义。

一个成年男性与未成年少女多次发生性关系。

假使其中夹杂着混沌不明的“情感”意味,不仅会造成司法界定的难题,也使得“受害者有罪论 ”从不缺席。

正如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已被李国华诱奸的房思琪试探她妈妈:

“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

妈妈下意识回道:“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

林奕含,李星星,和洛丽塔们

现实中,林爸林妈也有过类似“是你不对”的心态

又正如在《财新》那篇争议性报道里,记者在采访鲍毓明之后妄下断语:

“这个更像是一个自小缺乏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

一个是受害者家属的本能反应,一个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立场。

他们尚且如此,更遑论那些喜欢站在道德高地朝受害者吐唾沫的网友们了:

“小三都该死。”

林奕含去世一周年台湾网友对她的评价

以上种种,什么“受害者有罪论”的说辞,倒不如林奕含的文字直见其中的残暴与荒谬:

“他选择硬插进来,而我要为此道歉。”


01

性的荒谬

在性的问题上,女性总是面临污名化的险境。

但凡有性侵案发生,有些声音从不会缺席——

“你不该半夜出门。”

“你不该穿那么少。”

“你不该明知有危险还跟进去。”

“你不该不反抗。”

“你不该反抗得不明显。”

“你不该当时不报警。”

“你不该在细节上撒谎。”

任何一个环节有“漏洞”,女性就有可能从受害者身份转变为“骚货”、“仙人跳”和“小三”的评价。

倘使将以上句式翻译一下,其实本质上在说——

“你不该是个女的”,“你不该长着阴道”,“你不该在男性面前散发性魅力”。

一个衣着保守的、殊死抵抗的、甚至不能太好看的女性,才配称作一个“完美受害人”。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侵害女学生二十多年的李国华暗自得意: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

2014年的台湾电影《不能说的夏天》,提前拍出了房思琪们的遭遇。

郭采洁饰演的音乐系新生白慧华,被戴立忍饰演的指导教授李教授性侵。

她自残,试图自杀,却又前后八次与李教授发生性关系。

不报案、不求助、性侵之后的后续“自愿”性行为,成为白慧华无法辩解的死穴。

学校里,她被风传为追求指导教授不得而自杀的疯狂女生;

法庭上,李教授的律师妻子抓住她“蓄意破坏他人家庭”的点狠狠攻击。

外界的孤立无援和内心的深度创伤,让少女不敢主动求助。

若她们胆敢发声,又会被塑造成关系破裂后的“狭怨报复”。

这一典型思维也应验在鲍毓明和李星星的关系里。

面对财新的采访,鲍毓明拿出大量聊天记录来佐证,自己是一个被阴晴不定的小女孩玩弄感情的痴情男子。

“我们偶然吵架也是因为她敏感多疑爱吃醋。”

“报假案也是她闹的极端方式之一。”

“19年初我还按她说的送了订婚钻戒,我也为了等她而一直单身,没想到最后等来的是一场灾祸。”

鲍毓明于今日在微博发声回应

看完鲍毓明的自述,这件性侵案居然就在不少人心里“反转”了。

两人社会阶层的差异,男方对女方的物质资助,自动在大众脑海形成一种流行叙事:

这是一个拜金小女孩与sugar daddy的养成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鲍毓明的恋童癖顶多是有钱人的小癖好,而李星星的遭遇则是穷困少女的灵魂堕落。

许多人的道德观,对前者予以理解,对后者表示唾弃。

“弱者不一定有理”,“女的未必吃亏”,人们喜欢如此来理解生活的真相,着迷其中的反差。


02

爱的荒谬

诱奸和强奸的区别在于,“爱”被当做借口,被当做洗刷罪恶的工具。

它让躲过14岁定罪年龄线的少女性侵案里的同意问题,变得异常复杂。

犯罪分子一句“我们是真心相爱”,就能有效地模糊犯罪事实。

有些人看得到李星星对鲍毓明的亲密言行,看得到房思琪对李国华的依恋和爱,但却看不到背后成年人对未成年少女的精神控制。

在她们尚未明白什么是性什么是爱的阶段,便给其灌输扭曲的性爱观念。

鲍毓明教李星星,人和动物,孩子和家人之间都可以“做那种事”。

李国华告诉房思琪:你喜欢老师,老师喜欢你,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情。这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能做的最极致的事情。

而相处日常里,男方对女方的关心、送礼物、说情话,为少女编织了恋爱的假象。

说出去,身败名裂,待在这段关系里,有人“爱”你。

对于一个受害少女来说,一段畸形性爱关系外在的压力和内在的控制,最终让她们放弃呼救,甚至患上斯德哥尔摩症。

所以李星星难以离开鲍毓明,白慧华一次次和李教授发生性关系,房思琪让自己爱上了李国华。

“反正我们原来就说爱老师,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不相信爱,耻辱挥之不去,相信爱,眼前的一切才能自洽。

只有这样,房思琪们、李星星们才活得下去。

只不过,这份“爱”很容易戳破。

当少女开始反抗,开始逃离,开始嚷嚷,恶魔的獠牙便亮了出来。

被李国华称为“命中注定的小天使”的房思琪,后来被他绑成螃蟹、拍成照片寄给了另一位受害女生作为威胁;

白慧华在法庭上亲耳听见说爱她的李教授坦白:

是她勾引我的,我一时没有把持住。


而鲍毓明,则称他未来的新娘“背信弃义、恩将仇报”,大肆编造悲惨故事骗取人们的关注和同情。

此前不跟她们一般见识,接下来不得不考虑“做出一些应对”。

正值五一,鲍毓明便带着他的“十问韩某”来了。


这样的“爱”,若都能成功为性侵辩护的话,那必然是有的人选择装瞎。


03

美的荒谬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洛。丽。塔。”

这一情欲喷涌的开头,来自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

它通过主角亨伯特的自述,让恋童癖这一非道德行为,化身为具有文学美感的洛丽塔情结。

因为亨伯特非常擅长文学修辞。

“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就是她,可以肯定,就象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望她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这样的句子,有几个人不会心动?

在那些精美的修辞里,亨伯特暴露出既疯狂又脆弱的特质。

对洛丽塔疯狂的爱欲和占有欲撕扯着他,直至为她杀人犯罪,付出一切。

这份强烈的爱,看似,让一个中年男人被一个无情下流的小女孩给玩弄了。

这让多数读者,对这个不道德的恋童癖成功生出同情来。

若这个男人长着杰瑞米·艾恩斯的脸,你更会心甘情愿沦陷在大叔与萝莉的爱情故事里。

作为语文补习名师的李国华,同样善用修辞。

性事中,他会对房思琪说:

“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

“我在爱情,是怀才不遇。”

还会套用胡兰成的句子:“我跟你在一起,好像喜怒哀乐都没有名字。”

如林奕含所说:

“因为读者都已经有一个有色眼镜,知道他是一个所谓的犯罪者,所以觉得他很恶心呀什么的。但是其实他有些话,如果你单独把它挑出来看,会知道那句话其实是很美的。”

同样地,李教授把白白压在身下时,说的是音乐,说的是艺术。

甚至,上升到人的存在的哲学命题。

他们一边犯下罪恶,一边用高度艺术化的美感来合理化自己的畸形欲望。

这是林奕含必然走向崩溃的根源: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而李国华们、陈星(李国华原型)们、胡兰成们,他们的情话,并不一定言有所衷。

另林奕含痛苦的是,这些真正相信中文的人,居然背叛了几千年来的文学语境和传统。

同样,她无法相信奈波尔这个创造了最完美的寓言体的作家,会虐打自己的妻子;

写出了《东方主义》的萨义德,被人指出是里外不一的小人。

原来,文学的美与人格的美并不必然相关。

林奕含作为一个从小迷信文字的人,发现文学背叛了自己。

世界上,还有谁,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呢?

这是身为人的意义系统的坍塌。

蒋方舟读解《洛丽塔》时,说纳博科夫设下了一道考验,而90%以上的专业读者都没有通过——

纳博科夫写《洛丽塔》,根本不是让我们理解一个恋童癖,理解人性的幽暗之处。

恰恰相反,他是想让我们警惕这个变态。

纳博科夫自己评价亨伯特时说的是:

这是一个自负、残忍的恶棍,却努力显得“动人”。

他让自己显得“动人”的工具,无疑就是他的文学修辞,他的巧言令色。

纳博科夫警醒我们:

不要夸大恶的深度和美感,不要把它提高到它配不上的位置上。

就像房思琪用青春的崩溃和破碎,重新解读了李国华的“温良恭俭让”——

温暖的是体液,良莠的是体力,恭喜的是出血,俭省的是保险套,让步的是人生。

林奕含之所以值得一再被记起,一再被解析。

是因为她用整个生命完成的书写,为我们戳破了恶魔的谎言。

恶就是恶,它跟爱无关,跟美无关,跟人性复杂无关。

恶是一望见底的平庸。

林奕含,李星星,和洛丽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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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ynwZ3XEBfwtFQPkdFq_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