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过的院线电影中,最让我感可惜的就是《我经过风暴》。
在爆款频出的暑期档,这部反家暴题材作品是唯一一部真正称得上“现实主义”的电影。
它不同于《孤注一掷》,没有停留在描摹暴力奇观上,而是试图多方面呈现家暴受害者的艰难处境。多亏了女导演细腻坚定的性别立场,影片对女主角在家暴阴影下反复纠结的心理给予了充分的耐心和共情,也直白地指出中国传统家庭观念在家暴悲剧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
这个暑期院线充斥着“男人与马”以及某些虚伪的“女性关怀”,能够在拥挤的“雄性荷尔蒙”中看到这样一部作品,的确令人欣慰。
但很遗憾,《我经过风暴》最终的成片效果并不理想。
逻辑混乱、视听平庸、剧情流水账,以及过分煽情的台词和表演……可以说,本片在编、导、演层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控,白白浪费了一个好立意、好题材,和诸多内涵丰富的社会真实事件。
基于性别文化的社会议题被搬上大小银幕,这几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真正具备人文关怀的讨论并不多,兼具可看性和严肃性的作品更是凤毛麟角。
本片宣发卖力,连陈思诚都来挥泪站台,但票房预测应该不会太乐观。尽管我对这类影视剧一直挺感兴趣,但不得不承认,在人们日渐疲惫的当下,去影院看一个全程苦大仇深的反家暴宣传片挺折磨人的。
在影院如坐针毡两个小时之后,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为什么我们的类型片和类似的社会问题片总是没法有效融合,让人看了既得到情绪的宣泄,又能有所思考呢?
今天聊聊《我经过风暴》的得与失,也借此探讨一下此类作品“寓教于乐”的可能性。
在一部以反家暴为出发点的影片中,是否清晰地展现受害者的主客观困境,是判断导演真诚与否的首要标准。
在这一点上,《我经过风暴》值得夸奖。
影片前半段塑造了一个并不讨喜的女主角徐敏(佟丽娅饰),这个人物想让我想到了前不久收官的职场性侵题材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的女主赵寻(林允饰)。她们的共同点就是纠结、反复,甚至在受害后依旧选择回到加害人身边。
敢于让受害女主呈现出“不完美”“走一步退三步”的特质,恰恰是创作进步的表现。
关于家暴,有一组被广泛引用的数据——在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家暴,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受害者平均有7次反复,才有可能彻底摆脱暴力关系。
是什么让家暴受害者无法理直气壮地袒露自己的伤疤、维护自己的权利?
是什么让徐敏从反抗到麻木,直至杀夫,走向万劫不复?
呈现暴力只是第一步,导演的野心显然没有止步于此。影片深入徐敏的内心,试图让观众看到她的自救意识如何被一点点蚕食,而社会文化又是如何成为“帮凶”,使她陷入“习得性无助”的怪圈。
徐敏本人在事业上敢闯敢拼,从体制内跳出来干医疗销售,酒桌上帮小姑娘挡酒,圆滑地躲开客户的“咸猪手”,为人处世游刃有余,唯独在离婚这件事上反复纠结,导致年轻女律师十分不解,甚至是不耐烦。
影片给出了围困家暴受害者的客观因素,它们合力形成了一个闭环,将徐敏层层紧箍。
陈均自然是最核心的环节。他很“狡猾”,他是医学生,知道打哪里能产生剧烈痛感又不会留下痕迹,暴力手段极其隐蔽,让徐敏的控诉看上去更像是“无理取闹”。
同时,众人的“不理解”也是绞杀徐敏、致其毁灭的重要一环。
他们本着“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传统家庭观,试图训诫和修剪徐敏想要逃离婚姻的欲望。
警察出警是典型的“和稀泥”;两个律师中,男律师是“老油条”,对徐敏的案子根本不上心,女律师初出茅庐,虽然同为女性但对徐敏的困境毫无察觉,甚至被陈均“策反”,几次三番怀疑徐敏要求离婚的真实动机;徐敏的父母还曾在家庭聚会上劝徐敏“为孩子着想”,陈均在一旁适时道歉、反省。
自始至终,没有人站出来给予陈均严肃的训诫和震慑。外界所有无形的压力都内化为徐敏的精神内耗,一旦她不顺从,好像反倒成了破坏婚姻的“过错方”。
影片有几处镜头非常敏锐地捕捉到了徐敏的痛苦。
一处是离婚未果后,徐敏再次原谅陈均。一次晚饭后,陈均陪着两个孩子嬉闹,徐敏一边削着苹果,一边微笑着观望这个父慈子孝的温馨场景,不一会,她毫无征兆地站起来,默默走进浴室,坐在马桶上发呆,身体缓缓蜷缩起来,最后用双手捂住脸。只有她前几天为搜集家暴证据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下了这无人看见的家庭一角。
另外,女导演给了日常家务劳动大量的镜头,尤其是滚筒洗衣机和煮咖喱的特写镜头出现过不止一次。当所有衣物都被裹挟在一个高速运转的圆筒里纠缠不清,当土豆胡萝卜和浓稠的咖喱汁搅拌到你我不分,这不就是东方“和稀泥”哲学的绝佳隐喻吗?徐敏陷在这个以爱为名的家暴陷阱里无法脱身,就像土豆甩不掉咖喱,自我反而越熬越少,熬到最后,土豆变成了汁,人也熬成了干尸。
用婚姻中这些以爱为名的无偿劳动来比喻家暴受害者的困境,这么日常又隐晦的修辞,大概只能出自女导演之手。认为“这部电影就是一部抖音长视频”的评论,也许忽略了导演藏在细节里的巧思。
而影片中段争夺抚养权的部分,简直就是恐怖片。孩子一直是受害女性的软肋。哪怕她已经逃离魔窟,只要没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这场仗就远远没有结束。
暴力的代际传递是许多家暴受害者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我不想你变成像你爸那样的人”,仅这一个念头,足以拴住许多受害女性的手脚,孩子身上的一块伤疤,就可以让她们一次次重蹈覆辙。
徐敏虽然顺利离婚,但无法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得知儿子被体罚,她为了保护儿子,再次与陈均同居。
片中有一句重复出现的台词。开场时,两个小孩一边嬉闹,一边大喊“我们是妈妈身体里的银河细胞”,徐敏一脸幸福。
等到徐敏回到陈均身边,两个小孩再次喊道“我们是妈妈身体里的银河细胞”,此时徐敏眼神空洞,显然已被折磨得如同行尸走肉。来自亲生骨肉的爱的宣言,如今竟变成徐敏精神死亡的判决书。
母职惩罚在普通婚姻中就已经足够消耗女性了,在家暴的环境下,母职简直是女性的死穴,是恶毒的诅咒,是浇灭饥寒者最后一根火柴的冷雨。看到这里,由于代入性太强,我不由地冷汗涔涔。
然而,当影片进入后半程,徐敏杀夫,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剧情开始全方位崩坏。也许是碍于时长,庭审部分基本就是走个过场,孩子上庭和徐敏上演了一场骨肉分离的苦情戏,佟丽娅声嘶力竭地在法庭上大喊“我就是你们所有人的警戒线”。眼泪与哭喊齐飞,过度煽情的感情戏模糊了原本的重头戏——庭辩。
这起杀夫案的结局是法官判了徐敏8年有期徒刑。当时坐我旁边的一对夫妻低语:“这可是杀人呐,判这么轻?”
即便是彻底共情徐敏的观众,也很难接受影片呈现的结果——法庭需要的是逻辑完整严密的证据链,用情理取代法理,只会大幅削弱本片的深刻程度。如果只靠眼泪就能感化法官,那么徐敏之前为何求助无门?女方律师赌上自己的职业前途执意抗争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
实际上,不难看出徐敏杀夫案综合了众多真实的杀夫案件,且影片特意强调案件发生的时间——2014年——是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前夕(反家暴法于2015年立法,2016年正式实施)。
本片将案件设置在2014年,显然是想突出《反家暴法》的重大社会意义。因为中国首例得益于《反家暴意见》,将受暴杀夫案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因而从轻发落的案件,案发时间正是2014年。
这起案件的受害女性与徐敏有类似遭遇,她们都与丈夫生育了两个孩子,也都在长期忍受家暴的绝望中对丈夫痛下杀手。
影片只呈现了《反家暴法》出台后的成果——从此,在对以暴制暴的受害女性进行量刑时,法庭会充分考虑长期遭受家暴给她们带来的各种严重的身心影响。
比如,影片的庭辩戏中,律师难得提出了一句有效发问,即为何在陈均已经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徐敏为何依旧反复重击他的头部。徐敏的答案是,她害怕陈均会再次醒来,对她施以加倍的报复。而这种心理就是长期受暴者对暴力程度无法理智判断和控制的典型结果。
但影片只谈其一,不谈其二。
观众不知道的是,《反家暴法》的立法是一场异常漫长且艰难的斗争。片中轻飘飘的一句“判处有期徒刑8年”,背后是无数受暴女性的冤魂铺成的血路。
在界面新闻的报道《家暴、死囚和一部法律的诞生中》提到,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收集了在2009年道2013年判决的48个关于家暴受虐妇女以暴制暴的案件报道,其中,近60%的妇女被认定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或者重型,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很少。
如果数据还不够直观,那么该报道中提到的两起典型案例则更是令人心痛。
一起发生在1998年。新婚刚满三个月的农村妇女张媛被赌徒丈夫当作“赌资”,抵押给债主。三个晚上,分别有三个陌生男人摸黑进入张媛家,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强奸。第四次,张媛认出当晚摸黑强奸她的人是自己的丈夫,她羞愤难当,强烈反抗,不小心用剪刀割破了丈夫的大动脉。丈夫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后死亡。
该案件曾受到全国妇联和最高法院的关注。然而,最终张媛依旧被执行死刑,死时新婚尚未满一年。
那个年代,大部分公检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常识几乎为零。
另一起发生在2009年。四川妇女李彦因不堪忍受丈夫谭勇的长期家暴,将其重棍打死,并分尸抛尸。在死者家属的汹涌施压下,法庭没有认定李彦遭受家暴,认为她是因家庭纠纷而杀人,她很快被判处死刑。就在李彦处在死刑复核的当口,命悬一线之际,两位著名的公益律师徐维华和郭建梅接手了她的案件,并成功“枪下夺人”,帮她改判为死缓。
正是在这两位律师与死神和现行法制的极限拉扯中,有关李彦遭受家暴的完整证据链才得以呈上公堂。
李彦遭受的家暴程度之重、手段之残忍,令人咂舌。她的丈夫有家暴前科,曾打跑了两任妻子,亲朋邻里都知道此事,但死者家属要求执行李彦死刑的请愿书上却完全否认此事。
婚后,李彦丈夫对李彦进行严格的精神控制,不允许她与外界,甚至是娘家有任何来往,和外人多说一句话就会遭受毒打。因此,哪怕娘家就在她家对面,她也不敢过去。
此外,丈夫还对李彦进行经济控制,任何一笔账对不上号,又是一顿毒打。
李彦曾多次向妇联和警方求助,然而,两个部门互相踢皮球,没有任何人对李彦丈夫做出过警告。
最严重的一次,李彦丈夫故意剁掉了李彦的一根手指,且不允许她去成都接指,还把断指泡在福尔马林里,摆放在家中。
然而,这些赤裸直白的身体暴力都难以成为李彦遭受家暴的有力证据——无论是出警证明,还是受伤照片,都无法证明这些暴力行为出自谁之手。
最终,反而是李彦最难以启口的性暴力导致的性器官伤口,变成她遭受家暴的力证。这些她连日记都没脸写进去的伤痛,最终救了她一命。
惊心动魄的案例摆在眼前,片中庭辩戏的煽情就更显廉价。没有法理上的艰难拉锯,何来情理上的来之不易?
一部《反家暴法》,浓缩了中国女权法律人近20年的卓绝努力,也将挽救未来很多受暴女性。
《我经过风暴》明明已经触及到了冰山下的庞然大物,只需逐步攻破该案件的难点,就可以让观众直观感受到《反家暴法》的独特意义。
然而,成片中浮皮潦草的审判环节,只引发了观众的误解,瞬间消解了此前拼命向观众解释的反家暴之难,导演简直对不起自己前一个小时的努力。
其实,如果用律政片或职场类型片来包装本片,也许会有更好的效果。这样,年轻女律师的成长线和徐敏的反家暴线就能融合得更加自然,影片的节奏可能也会随着案情的逐渐展开而显得更有层次。
当然了,一旦重点转向如何为杀夫案翻案,那么女主角与前夫反复拉扯的戏份一定会大幅减少,陈思诚第一个不答应她作为家暴受害者的心理也就难以展示得这么细致和全面。
作为国内首部反家暴题材影片,《我经过风暴》有关怀有诚意,却又贪多求全,造成叙事重点模糊,效果大打折扣。
挺可惜的。
不过,这个头开得也不算太坏。最近国产投机片看了太多,电影拍得笨拙一点,也就没那么讨厌了。
只是啊,如果大家以后真的遇到家暴,要打离婚官司,一定记得多攒点钱,找个靠谱的律所。
像徐敏这样,明明开着宝马,却偏偏找片里那种看着就不入流的律所和二混子律师,把希望寄托于一个反复倒戈的菜鸟律师……
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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