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他人银行卡200余套一男子获刑五年

2019-07-24     石狮法院

石狮日报讯 喝醉酒后,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机和一些用来买卖的银行卡丢在酒店里。在公安机关通知去领取遗失物品时,谢某非法收买他人银行卡的犯罪行为也随之暴露。

据谢某供述,2018年2月,他认识了一名石狮本地男子“小蔡”(另案处理),小蔡让其帮忙去收购银行卡,并承诺每套银行卡给他1200元。谢某很心动,当场承应下来。后谢某通过电话联系到云南昆明的朋友“老贾”(另案处理)让其帮忙,再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

据了解,自2018年2月起,谢某先后向“老贾”(另案处理)收购他人的银行卡及配套的信息资料(包含密码、手机卡U盾等)共200余套。每次谢某在收到“老贾”寄到的快递后,就把“小蔡”约到其在石狮的租房内,并把银行卡转售给“小蔡”。经查,谢某因本案非法牟利5.5万元。

同年5月18日晚,谢某和朋友一起到石狮某酒店喝酒,一不小心就自己给喝高了,还把手机和刚收到的21套银行卡遗失在酒店里。次日,公安机关通知谢某前往灵秀派出所领取遗失物品时被抓获。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涉及信用卡200余张,属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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